“我駕駛摩托車撞傷了人,對方只是軟組織挫裂傷,縫了針,也沒有開刀、輸血,怎么住院就要做梅毒和乙肝兩對半檢查呢?”昨天,面對醫院費用匯總清單上的“梅毒”、“乙肝兩對半”、“血脂分析”等七項檢驗項目,安慶市宜秀區村民胡中良先生向記者表示“完全無法理解”。
昨日,院方安慶第二人民醫院給出的說法是,對于凡是要在該院做手術或者清創縫合手術的病人,這些檢查都列入常規檢查,目的在于避免醫院醫務人員在接觸中感染此類病毒和防止發生醫患糾紛。
事件調查
治療生疑:軟組織挫裂傷被化驗14項目
今年6月5日下午2時許,安慶市宜秀區村民胡中良駕駛兩輪摩托車,在安慶市菱湖南路上與一輛電瓶車發生刮擦,對方55歲的女性駕駛員余秀英倒地后,腿部受傷。
據胡中良介紹,很快交警、120急救車趕到,將老人送到安慶市第二人民醫院進行救治。經醫院診斷,余女士右足軟組織挫裂傷,左肘、左小腿軟組織擦傷,隨后醫院將余女士送到骨科住院13天。 6月18日,余女士康復出院,總共花去了2535.53元醫療費。
今年9月,安慶市交警二大隊出具事故認定書,胡中良在此次事故中負全責。
胡中良說,他賠了醫藥費后,拿了安慶市第二人民醫院出具的費用匯總清單一看,傻眼了,軟組織挫裂傷的余女士被醫院做了14個化驗項目,其中居然還包括梅毒實驗、乙肝兩對半化驗。
理賠遇阻: 認為檢查過度保險公司拒賠
胡中良說,他的兩輪摩托車此前在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安慶中心支公司辦理了交強險,拿到事故認定書后,10月初,他來到了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然而對方看到安慶市第二人民醫院出具的費用匯總清單后,認為醫院所作的7個化驗項目與余女士的傷情無關,對7項總計387元的化驗費不予理賠。
中國人壽財產保險安慶中心支公司一位負責處理此事的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7個不予理賠的項目是:梅毒、乙肝兩對半、血脂分析、ABO血型測定、rh血型測定、凝血機制檢查、康復評定。
這位工作人員說,這些檢查項目明顯與患者的傷情八竿子打不到一起,是過度檢查,這么小的皮外傷,又沒有做大手術、輸血,怎么要檢查梅毒,而其中康復評定在余女士住院的13天里做了3次,正常應該只做一次。
傷者吃驚:我一大把年紀怎么還查梅毒
那么,住了13天骨科病房的余女士傷情有多嚴重?
記者在安慶市第二人民醫院出具的出院記錄上看到,入院診斷和出院診斷上均寫著“右足軟組織挫裂傷和左肘、左小腿軟組織搓擦傷”。
在住院經過一欄則這樣寫著:入院完善檢查,傷口抗炎、清創縫合對癥處理,并加強換藥,治療,后期復查,未見明顯骨折。
從記錄上可以看出,55歲的傷者余女士沒有梅毒、乙肝等疾病。
昨天下午,記者采訪了傷者余女士的丈夫嚴宏棋。
嚴老告訴記者,他的妻子目前在江西,而妻子住院期間都是由他照顧,當事后得知醫院檢查了“梅毒“等項目后,他和妻子也都很吃驚,“都55歲了,去醫院做這個(梅毒)還是第一次”。
嚴老說,入院時和住院期間,院方也沒有告知他的妻子做什么檢查項目,他們也沒有要求做梅毒、乙肝兩對半的檢查,都是院方自己的決定。
醫院回應:
理由1:保護醫護人員
昨天上午安慶市第二人民醫院骨科主任丁士何在接受記者采訪時稱,他們是按照規定進行這些常規檢查的。丁士何表示,到安慶市第二人民醫院做大手術或者清創縫合手術的病人都要做這些檢查,“因為萬一病人有梅毒、乙肝什么的,傳染給我們的醫護人員就不好了”。
丁士何說,由于送到醫院時,余女士的右足掌側內有長約8厘米的斜型創口,而且傷口內還有很多沙石,需要進行清創縫合手術,而醫生、護士在參與手術過程中,很有可能接觸到其血液,為了防止發生意外,保護醫護人員,因此醫院規定,進行這類手術必須要做免疫常規檢查,當中也少不了梅毒、乙肝等項目。
理由2:避免醫患糾紛
丁士何主任說,在處理需要進行清創縫合手術的車禍傷員時,醫生常常處于兩難境地。做了這些項目的檢查,對方沒有這類病毒會認為是多余。但如果在入院前沒做檢查,病人入院前沒有感染此類病毒,出院后發現自己患上了梅毒、乙肝,就可能會認為是在醫院感染的,醫院就有責任。而做了這些項目檢查,就會避免這類醫患糾紛的發生。
理由3:關愛老年病人
對于為何住了13天的醫院要做三次康復評定,安慶市第二人民醫院骨科的護士長告訴記者,這是對老年病人的重視,每周查房時,都對她做了康復評定。
部門聲音:安慶市衛生局:將鑒定是否合理
據胡中良介紹,大約今年10月12日,他來到安慶市衛生局醫政科投訴此事,對方回復15日將通知他處理結果,然而時至今日,安慶市衛生局也沒有給出處理意見,其間他還來到安慶市衛生局問過結果何時出來,但對方總是很忙。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安慶市衛生局醫政科,處理此事的該科室倪科長告訴記者,自己最近確實很忙,所以耽誤了調查。對于住院病人的常規檢查,衛生局原則上要求醫院合理治療,但具體的檢查項目并沒有明確規定。衛生局將根據胡先生反映的情況,進行調查,并請專業人士來鑒定這些檢查是否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