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記者 林志吟) 近期鬧得沸沸揚揚的東寶生物膠原蛋白宣傳是否涉嫌違規一事終于有了明確定論。昨日,東寶生物收到包頭市工商局下發的《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該告知書認定公司違規,對公司罰款10萬元。
東寶生物表示,包頭市工商局認為公司在天貓旗艦店、京東商城網站和個別報刊宣傳膠原蛋白的內容及個別產品外包裝標注方面,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依據該法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的規定,擬處罰如下:一是責令立即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二是罰款10萬元。
對于工商局的處罰,東寶生物“認栽”,公司表示,不申請行政復議和提起行政訴訟。另外,公司還表示,已對膠原蛋白網店界面、報刊不規范宣傳及個別產品外包裝等方面的問題進行了主動整改,目前各項工作已全部達到規范要求,整改已完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