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0月20日,從北京市衛生監督所獲悉,北京豐臺國泰醫院因不良執業行為被曝光。
根據今年3月1號實施的《北京市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將醫院內感染、雇用“壞賬”、非法采血、承包科室、虛假宣傳等不良行為,按違法類別和情節輕重,分別被記1分、2分、4分、6分、10分的“壞賬”。“壞賬”積分從醫療機構取得《執業許可證》那一天起計算,12個月為一個周期。有點類似于北京交通違規行為的扣分制度。這個醫療機構不良執業行為積分管理辦法規定,如果醫療機構的"壞賬"在一個積分周期內達到12分,將被屬地衛生行政部門暫緩其《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的校驗。這意味著該醫療機構將失去繼續行醫資格,依法應停業“壞賬”。北京豐臺國泰醫院違規發布醫療廣告,使用衛生技術人員從事本專業以外的診療活動。本季度積分6分,合計積分6分。
北京市衛生監督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后,無論公立、民營,北京9000多家注冊醫療機構的巫醫、庸醫行為都將被記入“壞賬”,按積分累計加重處罰,同時將定期向社會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