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河南省藥監局公布了2010年第一期違法廣告通知,知名企業太極集團名列其中,原因是其下屬浙江東方制藥公司生產的腰痛丸在大眾媒體上違法發布廣告,現已被移交工商局處理。
據了解,這款腰痛丸產品近年來曾多次因違法發布廣告被甘肅、河南、浙江、寧夏、天津、江蘇等省市藥監部門查處10多次。僅在河南省,分別在2009年第6期、第11期,以及今年的第1期,共計上榜三次。
對此,東方制藥宣傳人員對媒體表示,腰痛丸之所以出現違法廣告主要是因為采取代理的方式,違法行為出自其品牌代理商。太極集團一旦發現代理商違規行為,會進行協商后讓其限時撤銷廣告。
據有關媒體采訪腰痛丸加盟商得知,只要投入廣告能帶來銷量提升,處罰對其不會造成很大損失。
有藥監局內部人士表示,藥品違法廣告屢禁不止的原因關鍵在于審批權和處罰權不統一,藥監部門只能吊銷其廣告文號,工商局才能對齊進行處罰。單單吊銷廣告文號并不能對這些違法者造成實質性的打擊,藥監局對此無可奈何。同時,事實上仍然有很多沒有獲得批準文號的藥品也大行其道地在媒體上播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