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初為“麗可床”當托的楊女士,出庭揭老底。
這串珠子是“麗可床”方面送給楊女士的,號稱價值1000多元,說是戴上它能治百病。
這個杯子也是送給楊女士的,號稱價值300多元,說喝了里面的水能百病不生。楊女士說,當初給“麗可床”當托,就是為了這白送的東西啊。
今年3月15日,中央電視臺“3·15”晚會曝光了一款號稱包治百病的“神床”——青島麗可醫療器械公司生產的“麗可床”,接著,全國各地都有消費者投訴“麗可床”。
6月11日,奉化工商局對“奉化南山麗可醫療器械經營部”(下簡稱“經營部”)虛假宣傳做出行政處罰,但經營部負責人表示不服,認為處罰不當,將奉化工商局告上了法庭。
昨天,奉化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案件。
進價5300元的床賣1.25萬
2006年9月20日,經營部在奉化成立,他們印了大量宣傳品,宣稱“麗可床”能治糖尿病、高血壓等疾病。
經營部還不定期舉辦宣傳會,向體驗者贈送禮品,然后要他們上臺宣傳“麗可床”種種神奇功效,誘導其他人購買。
今年3月,“麗可床”真實功效被曝光,青島麗可醫療器械公司在《人民日報》刊登整版致歉廣告。這時,奉化經營部已賣出“麗可床”97張,每張床售價1.25萬元,而每張的進價為5300元。
這時,在經營部買過“麗可床”的奉化消費者才恍然大悟,于是向工商部門投訴。
6月11日,奉化工商局對經營部做出“停止違法行為,消除影響和罰款5萬元”的處罰;經營部卻認為這項處罰缺乏事實依據,應予撤銷。
雙方針鋒相對
昨天下午的庭審,經營部負責人沒出現,由代理此案的李律師出庭,奉化工商三名工作人員到場。
李律師認為,經營部沒有虛假宣傳。奉化工商局提出,國家批準該器械適用范圍里,根本沒有治療糖尿病、高血壓、婦女病等,因此經營部是在虛假宣傳。
李律師提出,“麗可床”的宣傳品是2007年發放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違法行為2年之內未被發現的,不再給予行政處罰。
奉化工商部門提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的規定,如果違法行為有持續,要從終止之日算起。經營部的虛假宣傳在投訴前一直在進行,因此并沒有超過2年。
“麗可床”當庭放錄像:幾位女士猛夸產品
為證明消費者是自愿購買產品的,同時說明產品確實有用,李律師拿出一張光碟,當庭播放。
畫面上,十幾位五六十歲的女士手拿錦旗接受記者模樣的人采訪:
一位女士:“用了‘麗可床’,我幾十年的婦科病好了,糖尿病癥狀也減輕了。此時此刻,沒有什么能代表我的心情,我只能帶來一首歌……世上只有‘麗可’好,用了‘麗可’真的好……”
這首歌用的曲子是《世上只有媽媽好》的,歌曲一放,旁聽席上一片笑聲。
宣傳片里的女士揭了“麗可床”老底
接下來,奉化工商局的證人上臺——就是李律師放的錄像片里猛夸他們產品的那個女士!她姓楊,今年66歲,2008年1月經熟人推薦,去經營部體驗“麗可床”功效,同年4月購買。
“視頻里放的是2008年9月20日的事,當時他們搞兩周年店慶,要我去談體驗,讓更多人買那個床。”
楊女士說,2008年9月17日,“他們給了我一個陶瓷杯,說價值300多元,用這個杯子喝水不會生;還給了我一串珠子,說價值1000多元,帶上它能治百病;還有肥皂和毛巾,說價值100多元。”
一邊說,楊女士一邊把東西拿出來。
“我就是看重那些東西,被他們利用了。”楊女士說。
旁聽席上一片嘩然。
人證面前,經營部撤訴
人證面前,李律師一時說不出話來,他跟經營部負責人通了話,隨后代表經營部請求撤訴。法院同意了。
“‘麗可床’被央視曝光過,總部在《人民日報》公開道歉,為什么經營部還告工商局?”庭后,記者問李律師。
李律師說,有兩個原因:一是覺得宣傳品是兩年多前印的,據此做出行政處罰是不合法的;二是近幾個月來,經營部狀況慘淡,對于5萬元的罰款很犯愁。通訊員 汪美芬 記者 王益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