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10月27日電 國家藥監局網站今日曝光了“散結靈膠囊”等4種違法廣告的處方藥品。此類藥品廣告存在夸大療效和功能主治等虛假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為嚴厲打擊違法藥品廣告,規范藥品廣告發布秩序,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根據《藥品廣告審查辦法》對上述違法廣告的藥品及生產企業進行了處理,同時依法移送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查處。
同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部門還提醒消費者:應通過正規渠道購買藥品并在醫師或藥師的指導下使用。
此次被曝光的藥品及其違法廣告情況如下:
一、西安方興制藥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散結靈膠囊”,其功能主治為“用于陰疽初起,皮色不變,腫硬作痛,瘰疬鼠瘡。”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廣告宣稱“一般3天見效,一療程癥狀消失,2~4療程腫結囊腫萎縮脫落輕松凼愈……”等。該廣告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并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二、廣東華天寶藥業集團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腰椎痹痛丸”,其功能主治為“用于治療實證腰痛。” 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廣告宣稱“3天疼痛明顯減輕,30天腰有勁,腿有力,90天腰椎病徹底康復,爬梯扛米袋,樣樣行……”等。該廣告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并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三、吉林萬通藥業集團梅河藥業股份有限公司生產的藥品“腦蛋白水解物口服液”,其功能主治為“用于先天性腦發育不全、中樞神經系統感染、老年性癡呆、顱腦外傷后遺癥、腦血管損傷后遺癥等疾病。” 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廣告宣稱“3個月后,感覺四肢僵直明顯減輕,就像束在身上的繩子被解開,渾身舒坦多了……”等。該廣告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并使用消費者名義為產品功效作證明等內容,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
四、廣東宏興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宏興制藥廠生產的藥品“十香丸”,其功能主治為“用于氣滯寒凝引起的疝氣、腹痛等癥。” 該藥品為處方藥,擅自在大眾媒介發布廣告。廣告宣稱“當天不自覺放屁,腹部壓力消除,疼痛墜脹立即減輕……”等。該廣告含有不科學地表示功效的斷言和保證,嚴重欺騙和誤導消費者。更多精彩內容請進入健康頻道開心網QQ空間新浪微博(http://t.sina.com.cn) 中新空間分享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