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消協昨天公布了節能燈的比較試驗結果,結果顯示,七成樣品的功率與明示值不符,兩成樣品達不到節能效果,其中,飛利浦、雷士照明等品牌的部分節能燈因不達標上黑榜。
據了解,市消協在北京市燈具市場、超市隨機購買了636只節能燈(共53個樣品,每個樣品由12只節能燈組成)進行比較試驗。結果顯示,636只節能燈中,459只節能燈的功率與明示值不符,占到72.17%,其中有17個樣品的燈功率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包括一款飛利浦及美源、星星之火等品牌的部分節能燈。
檢測發現共有13個樣品的初始光效不符合國家標準,占24.53%,包括nvc雷士照明、星星之火等品牌的部分節能燈。初始光效是節能燈是否節能的重要指標,該項指標不達標,節能燈就不節能。
據了解,本次測試的樣品是市消協工作人員在超市和燈具市場隨機購買的,包括北京、上海、浙江、福建等7個省市的33家企業生產或經銷的636只節能燈。經測試后,發現53個樣品中,有17個樣品功率指標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13個樣品初始光效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其中不乏名牌身影,“飛利浦”5W節能燈實測功率超過6W,“nvc雷士照明”5W節能燈、“歐遜照明”11W節能燈達不到節能效果。
另外,按照企業明示值與實測值進行對比,72.17%節能燈樣品的功率實測值未達到產品明示值,部分產品偏差較大。包括“美源”牌18W節能燈,實測功率為9.8W-11W。
據專家介紹,造成這種情況的主要原因是某些企業為追求利潤,故意高標功率,或用低價質劣的元件裝配,致使產品質量達不到要求;節能燈市場準入門檻低,也造成了目前國內市場生產企業魚龍混雜、產品質量參差不齊的現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