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還沒死,殯儀館的人就堵在醫院門口硬要把病人拉到殯儀館火化。最終,病人在殯儀館的“搶尸”和親屬們的“護尸”行動中,真成了一具“死尸”。這駭人聽聞的一幕,就發生在四川省南部縣。據報道,在醫院方證明王秀芳還活著的情況下,殯儀館方則認為這已是一具死尸,王秀芳的子女強烈要將母親轉院,但殯儀館的工作人員卻要把她當作死尸強行拉到殯儀館。在雙方后來發生的“搶尸”、“追尸”過程中,王秀芳所掛的氧氣瓶和輸液器被拔掉,人真的死了。
這出鬧劇背后,我們看到商業化運作下殯葬行業管理的混亂和殯葬執法的不規范。
按照規定,醫院有病人死亡以后,首先得出具《死亡證明》,然后再通知殯儀館來拉尸體。事實上,南部縣人民醫院已出具了一份《出院證明書》,上面明確記載著王秀芳當時的癥狀為“淺昏迷狀,雙肺呼吸音粗”,這說明王秀芳當時還是個大活人,可殯儀館卻將醫院的大門鎖住,不讓車子開出醫院,不允許把“尸體”運走。殯儀館為何如此積極主動地尋找“尸源”?
原來,南部縣殯儀館已于2003年8月由原來的事業性單位改制為民營企業,每火化一具尸體收費210元。實際上,在當前普遍的殯葬商業化運作模式下,尸體火化費只是殯葬收費眾多項目中的一項。貴州省貴陽市一個普通百姓的殯葬費用清單顯示,殯葬收費項目包括墓地、靈堂出租等33項,累計4.6159萬元。曾幾何時,一度被人們不屑一顧的殯葬行業已是紅紅火火,搖身變成了利潤高達2000%的暴利行業,普通收入的人真是“連死都死不起”。新華社記者在廣西等地了解到,殯葬業收費巧立名目、漫天要價、管理缺位的現象相當嚴重,死個人起碼花費上萬元,搞風光大葬更需花費四五十萬元。由此,就不難理解南部縣殯儀館硬要把“活人”火化的原因。
值得思考的是,南部縣殯儀館并非殯葬管理執法部門,有何權力封堵醫院大門、強搶“尸體”呢?原來,當地政府給南部縣殯儀館辦理了三張《協助執法證》。于是,殯儀館有了尚方寶劍,這實際上是委托執法行為。根據法律規定,執法權只能委托給依法成立的公共組織來行使,不能委托給不符合法律規定條件的組織和個人行使。當地政府部門將殯葬管理執法權委托給企業性質,且與被委托事項有直接利益關系的南部縣殯儀館,顯然是不合法的。這種管理體制上的不規范,也是導致這出鬧劇的直接原因。
四川南部縣殯儀館火化“活人”背后的暴利沖動
2008-03-11 14:57 中國青年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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