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廠直銷電摩,最高配置,包上牌。”近日,本報接到讀者反映,網上出現已被明令禁止銷售的“電摩”交易,還包辦牌照。記者在調查中發現,一些廠商和修車行暗中聯合銷售“電摩”。對此,市車輛管理所表示,“電摩”銷售已被明令禁止,所謂的“上牌”也是欺騙消費者的說辭。
網上廣告:能和LPG一樣快
記者在一家名為“千騎電摩”的網站看到,該網站自稱是“電動摩托車特約指定經銷4S店”,在其列出的車輛參數中,明確寫著標準型“采用500W無刷電機,車速達45公里每小時,輪胎和LPG一樣寬”,而加強型更達到“控制器功率升到800W,加速度不是普通電摩能比的,雙動力無刷800W電機,高低速兩檔自由切換,高速檔加速達到極速50公里每小時,能和LPG一樣快”。
按照該網站提供的電話號碼,昨天下午記者與銷售者聯系了“業務”,聽說記者想要購買一輛“電摩”時,對方一口答應下來:“沒有問題,品牌有好幾種,價格3000元到3400元左右,帶牌照。”記者問他所銷售的“電摩”能開多快時,對方答:“時速50公里隨便開。”記者表示希望價格低一點,自己前往車管所上牌,他笑著說:“你自己上不了的。只有我們廠商能上牌,只要你帶好身份證來我們車行就行,你放心,絕對是真牌。”
有身份證就能上牌照
昨天下午,記者來到讀者反映的場中路某車行,表示想要改裝一輛電動自行車。車行攤主熱情地介紹起來:“改裝電動自行車一般就是加電瓶,最多可以幫你加到48V,時速能跑到40公里上下。”記者告訴他,覺得40公里每小時的速度還不夠“勁”,想搞一輛“電摩”威風一下。
攤主向邊上停著的一輛外形酷似LPG的車子努努嘴,說:“沒問題。你看那輛車,就是我幫客人搞定的。只要你帶好身份證,我就能幫你辦妥牌照。速度能上到60公里每小時,跑起來和摩托車一樣快。”記者假意不信,對方急忙解釋說:“我和電動自行車生產廠家很熟,能直接帶你去倉庫取貨。取貨登記時,用你的名字和身份證號碼,但是所屬地址是外地的,全部辦好要半個月,軟牌和硬牌都有。”他表示,經手了好幾輛“電摩”,客人都說好,“這種車開在路上和摩托車看起來沒區別,絕對安全沒問題,不會被查的。”
時速超20公里不能上牌
“從國家技術標準而言,時速超過20公里的所謂‘豪華電動自行車’實際應屬于機動車輛管理序列,也就是常說的‘電摩’。”市公安局車輛管理所非機動車管理科工作人員解釋說,《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明確規定,電動自行車作為非機動車,設計時速不能超過20公里每小時,騎行的速度不能超過15公里每小時。因此,超過時速上限的電動自行車依法不能上牌。
謹慎對待“代辦上牌”
有些消費者片面認為電動自行車越快越好,但實際上由于電動自行車的車架強度比自行車高不了多少,速度過快難以控制,很容易導致車毀人傷,而“電摩”由于各項指標遠遠超出規定,更加不安全。所謂的上牌“電摩”,都是通過違規途徑辦的,會導致無法更換牌照。此外,一旦發生交通事故糾紛,也難以得到法律保護。
據記者調查,車行主所謂的為“電摩”上牌并非是上合法牌照,往往是采用報廢LPG的牌照進行“套牌”,或者干脆就是用消費者的姓名和身份證號碼上普通電動自行車牌照蒙混過關,以欺騙消費者。針對目前這種違規售賣“電摩”的情況,車輛管理部門擬與工商行政管理、質量技術監督等政府職能部門對一些廠家或商家在生產、銷售領域的違規行為進行查處整頓。
記者從消保部門及非機動車管理部門了解到,消費者在購買電動自行車前,可以先到非機動車管理部門咨詢和查詢需要購買的車型號及照片,以確認所選購的那款車型是否可以辦理上牌手續。一旦發現購買后車輛不能上牌的情況,可以依據手中的發票向銷售方要求退車,如協商不成,應向工商及消保部門投訴,還可向非機動車管理部門提供相關情況,以更好地維護自身權益。
據了解,上海市自行車行業協會網站(www.shbicycle.com)上會定期發布上海市車輛管理所非機動車上牌目錄,消費者在選購前,也可登錄網站進行查詢。(記者郁瀟亮趙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