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權網北京訊:據維權網2011年上半年統計顯示,筆記本電腦、臺式機類投訴占數碼行業總投訴量的近四成比重。其中,惠普筆記本方面的投訴量高居數碼行業投訴品牌排行榜首位。2011年7月18日,維權網又接到江蘇鹽城消費者馬先生發來的維權請求,稱其于所購買的惠普筆記本電腦因主板問題維修三次無法解決后,于2011年4月21日換機,并簽訂換機協議(保修期為換機之日起兩年)。然而,換機后再次出現鍵盤失靈等故障,惠普拒絕維修。
筆記本電腦故障更換兩次主板仍未解決
據馬先生反映,其于08年1月,購買了一款惠普dv2729筆記本電腦,十個月后,發現電腦出現花屏現象,惠普售后為其更換主板,然而,此次維修后一年多的時間里,再次出現相同故障,惠普售后再次為其更換主板,然而,使用一段時間后,第三次出現花屏現象,馬先生遂于2011年3月15日提出換機要求,惠普售后于2011年4月21日為其更換新機,并簽訂換機協議。協議規定換機后的保修期為換機之日起兩年。
換機四日后仍屢次出現故障
馬先生本以為事情得到了妥善處理,卻不曾想換機后仍故障連連。4日后,馬先生發現新換的筆記本電腦經常出現自動關機、死機故障,隨后與惠普售后多次交涉,得到了更換硬盤的處理方案。“這次維修耗費了一個多月的時間,不僅影響了使用,與惠普售后交涉的過程也占用了我很多精力。”馬先生說。
然而,更換硬盤后試機過程中,就出現了死機以及鍵盤、觸板失靈的故障,而當馬先生與惠普售后聯系時,卻得到了出乎意料的回答。“惠普售后的客服人員說,不能再給我維修了,讓我聯系經銷商解決。”馬先生告訴維權網編輯。
對于惠普售后客服人員的說法,馬先生表示難以接受。“換機也應享有同樣的保修權利,在保修期內出現故障拒絕維修,惠普的做法顯然違法國家三包規定。”
惠普:需核實情況后再作答復
另外,消費者馬先生表示,現在筆記本電腦出了問題,惠普售后不應讓我去聯系經銷商解決,因為換機及維修的相關事宜均由我本人與惠普售后直接聯系協商,該經銷商只是惠普指定為其換機的地點。
馬先生告訴維權網編輯,在他數次與惠普客服溝通交涉后,于7月18日,接到惠普售后783號工作人員回電,該工作人員稱,對于馬先生的筆記本電腦的處理方案是不予維修,但至于為何不予維修,該工作人員無法給予合理解釋。“他當時說,廠家就是這樣決定的,還說他可以代表廠家的最終決定,告訴我不用再向客服投訴了。”馬先生說。
(換機協議 消費者供圖)
并且,從馬先生提供的換機協議中可以看到,惠普售后在為馬先生更換新機的同時,標注所更換的新機只負責保修,任何情況不予退換。
8月1日,惠普筆記本電腦客服中心962號工作人員告訴維權網編輯,惠普的維修、退換等均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對于馬先生所反映的情況需核實處理進程再作答復。截至發稿前,維權網暫未接到惠普方面相關回復,本網將繼續關注此事件進展。
微型計算機商品售后服務應遵守三包規定
消費者在購買計算產品后,根據《微型計算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在三包有效期內,消費者憑發貨票和三包憑證辦理修理、換貨、退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微型計算機商品出現質量問題,應當由修理者負責免費維護、修理,并保證修理后的商品能夠正常使用30日以上。在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內,主要部件出現故障,應當由修理者負責免費修理或者免費更換新的主要部件(包括工時費和材料費)。
對于多次維修不能達到正常使用標準的情況,亦有相關規定。在整機三包有效期內,微型計算機主機、外設商品出現本規定《微型計算機商品性能故障表》所列性能故障,經兩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憑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記錄,由銷售者負責免費為消費者調換同型號同規格的商品;同型號同規格產品停產的,應當調換不低于原產品性能的同品牌商品。整機換貨后的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由銷售者在發貨票背面加蓋印章,并提供新的三包憑證。更換主要部件時,應當使用新的主要部件。更換后的主要部件三包有效期自更換之日起重新計算,記錄在維修記錄的維修情況一欄。
維權網法律提示:經營者拒不執行三包規定可多種途徑維權(CT)
來源:維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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