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0只金鉆手表免費送”、“原價4200元的電腦,只要100元”、“利潤10元黃金平板電腦手機”……昨天,中商聯媒購委對外通報20則涉嫌違法違規的電視購物廣告,并對其中8則“免費送”、“超低價”廣告進行了點評。
“這些虛假宣傳純屬涉嫌商業欺詐”,中商聯媒購委會長王文學表示,此類廣告偷換概念、混淆視聽,實際上最后都不能以宣傳的超低價正常購買,無非是制造一種天上掉餡餅的假象,刺激消費者沖動購買。
王文學指出,一句“不要錢免費送”坑害了多少消費者,天天面對此類鋪天蓋地的虛假宣傳廣告,難免掉進陷阱。王文學認為,電視購物公司非法追逐利益最大化,通過對商品夸大功效,找出賣點虛假宣傳,為牟取暴利創造了條件。而缺乏監督監管和處罰,是違法違規廣告泛濫最根本的原因。王文學稱,目前媒購委已展開調查,就相關標準起草立項,希望盡早推動媒體購物行業標準出臺,改變目前的混亂狀況。
媒購委點評8則“超低價”廣告
“9元錢買電腦”短片廣告:宣稱“開辦9元大賣場,原價4980元的金冠皇,真正的平板隨身觸控筆記本電腦手機,只要9元,但廣告最后9元的手機又變成499元,理由是內置的語音功能價值3980元。為了體現所謂“超值”,又把手機本身就該配備的電池和耳機包裝成價值500元的大禮包免費送。
媒購委點評:既然9元都買不到可以正常使用的手機,憑什么鼓吹“只要9元,就能買到價值4980元的電腦手機”?目的無非是為了制造一種“天上掉餡餅”的假象。
“手機相當于99元,免費送黃金對表”短片廣告:宣稱“手機599元,再將價值500元對表免費送,相當于手機99元,免費送黃金對表”。
媒購委點評:浮夸贈品的價格與價值,偷換概念,喧賓奪主,誤導消費。
“100元買電腦”短片廣告:宣稱“原價4200元的電腦,因清倉,只要100元,只有10分鐘的搶購時間”,永遠上網不要錢,在片尾又標示還要加899元買網卡。
媒購委點評:不買網卡就買不到電腦,網卡的價值接近電腦的9倍,到底賣的是網卡還是電腦?這種避重就輕、混淆視聽的虛假宣傳,純屬涉嫌商業欺詐行為。
“路易士品牌推廣宣傳,1000只金鉆手表免費送”短片廣告:開始宣傳1000只金鉆手表免費送,又說女表免費送,男款5折299元,最后又說男女款僅售299元。
媒購委點評:這是打著不要錢免費送的旗號,大肆誤導消費者,制造商業陷阱。
“利潤10元2折黃金平板電腦手機”短片廣告:稱“英特王電腦手機出廠價489元,原始售價2499元,為打響品牌,只要2折499元,利潤真的只有10元”,“2折,黃金語音王至尊手機+黃金筆記本電腦,真的只要499,真的只賺10塊錢”。
“399元買手機送黃金對表”短片廣告:宣稱“原價3999元索派平板電腦手機,只要399元,送原價1680元男女黃金對表,片尾也讓你“等等,再等等”,再加199元送500元雙重超值大禮。
媒購委點評:且不說電池和耳機都應該是手機標配的配件,單說這個鍵盤皮套明明一直都宣傳在2折的整體售價里,怎么又單獨拿出來叫賣呢?這樣價格一下子就額外增加了199元,變成698元了,不再是2折了,利潤當然也不再是10元了。
“金手鐲199買1送6”短片廣告:宣稱“鉑麗星”品牌做宣傳,免費送等。
“金手鐲199元表面有金買1送5”短片廣告:宣稱為知名品牌博美錆黃金店推廣宣傳,免費送3只金手鐲,足金60克,市場同款價格達幾千元,后又宣傳買一送五,只需199元。
媒購委點評:屬于虛假宣傳,涉嫌商業欺詐。
本報記者 楊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