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北京李女士稱,8月29日,她和家人到蟹島度假村一室內游泳館游泳,將身份證、手機、現金等物品放入更衣柜。下午4點,她在服務員協助下打開更衣柜,取出洗漱用品,重新上鎖后進入淋浴室。“十幾分鐘后返回,再次打開更衣柜,里面的物品不翼而飛。內外衣褲一件不剩。”李女士稱,當時更衣室里有多名服務員巡視和服務。
事發后,李女士立即報警。當地的金盞派出所的民警和蟹島度假村的保安趕到事發地點。警方勘察現場后,提取了相關指紋。
李女士稱,事發后,她結清當天消費金額,并統計了失竊物品,“包括身份證、手機、銀行卡、購物卡、U盤、現金等物品,共計3000余元。”李女士稱,她把賠償要求向蟹島度假村提出后,一個星期后仍無結果。
昨天,蟹島度假村游泳館康樂總監袁先生稱,警方仍在調查此案,相關賠償要參照調查結果,因此,賠償事宜還要等幾天,賠償額為2000到2500元。而蟹島度假村法務部李先生隨后接待了記者。李先生稱,袁先生說的話不能代表公司。是小偷竊走抑或員工監守自盜,兩種可能性暫時都未排除。李先生稱,更衣柜是子母鎖,工作人員和顧客各攜帶一把鎖的鑰匙,失竊可能性小,此類失竊,在蟹島度假村游泳館還是第一次發生。對于李女士的賠償要求,李先生表示,建議當事人走法律途徑,通過訴訟程序維護自身權益,公司會根據法院判決來賠償。對這起案件,朝陽警方仍在調查當中。
就此事,北京久瑞律師事務所王海永律師認為,此案當中,蟹島對消費者的人身財物負有安全保障義務。王律師稱,上鎖的更衣柜失竊,造成消費者丟失錢物,負責安全監護的工作人員存在失職。蟹島未盡到安全保障義務,因此應承擔相應責任。另外,其過錯明顯,應先承擔責任,再去追究盜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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