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訊)2011年9月10由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主辦的“中國電子商務投訴與維權公共服務平臺”(www.100ec.cn/zt/315/)接到網友對申通快遞的投訴。
(注: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配圖)
網友曹小姐的投訴:
我是淘寶賣家,商品通過申通E物流寄送(運單號碼:468039080273),產品在運輸中發生破損,在快遞人員面前拆開包裹,發現內部產品臺燈損壞。產品價值299元+10元運費,經過協商,快遞公司只賠償運費5倍。此法不合理,因為是在運輸當中發生的問題,快遞公司應該賠償產品的實際價值。不可能讓買家或都賣家來賠償。賣家在發貨面單上注明產品屬于易碎產品,快遞公司在運輸中就更應該注意不要摔產品,致使產品內部損壞。此外,由于當時在寄送快遞時沒有讓我按照正常流程,是我自己送到申通那邊的,所以現在無法在淘寶進行維權。
網友李先生的投訴:
我的申通快件(單號368591666771)從9月7日下午從南京發貨,但是9月8日凌晨4點由【上海航空部】發往【甘肅蘭州航空部】之后,再就沒有記錄了,到現在還是這樣,3天了。給蘭州申通打電話09317911888,他們說這個單子還沒有從上海航空發出。給南京南湖申通打電話02586560114,他們查詢之后,直接說還沒有到,讓我再等幾天,沒有解釋任何原因。給申通投訴郵箱發郵件,都沒有滿意答復。申通各個分部互相扯皮、推卸責任,但是我的包裹還沒收到,不清楚包裹現在到底是在蘭州還是在上海未發出。
根據網友反應的情況,我們的工作人員聯系了申通快遞的售后服務,客服表示,一般快遞物品發生損壞,公司規定只能賠償運費的3-5倍,對曹小姐的賠償已經是最高的,不肯能在有更多的賠償。同時,李先生的快遞,經查詢已經到達蘭州正在等待分發。之所以客戶查不到配送記錄,出現有單號無記錄的情況,是數據上傳沒有很及時造成的。
對此,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網購與維權專家姚建芳認為,電子商務的迅猛發展,給快遞業帶來了難得的發展契機,同時也帶來了眾多多物流的投訴。對于快遞破損的賠償問題客戶和物流公司之間的協商一直是比較困難的,這就需要物流公司在配送過程中提高服務質量,對物流產品輕拿輕放,盡量減少損壞的幾率。此外,我們也建議網友,在快遞時,盡量為選擇保價,特別是一些貴重物品和易碎物品。(文/網絡零售部 言回)
來源:中國電子商務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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