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法制日報報道,針對近日淘寶商城大賣家遭網絡“圍攻”事件,多位專家如此表示:“淘寶商城涉嫌濫用市場支配地位,違反反壟斷法,需要對規則作出調整。”
北京郵電大學教授劉德良認為,“淘寶商城與賣家之間是租賃的關系,按照合同法規定,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合同。淘寶商城雖然不可能一一與賣家協商,但是在修改規則時不能排除對方權利。且,淘寶商城制定的是格式合同,對于與淘寶賣家形成的特殊的長期合同關系,更應該按照合同法規定,不能加重對方責任。”
此外,著名法商專家王春暉教授認為,顯然,淘寶商城在B2C網絡購物的相關市場中居于絕對的市場支配地位。對此,淘寶的中小賣家嚴重依賴于淘寶商城,其對于新規則的調價行為毫無博弈和談判能力,這是導致淘寶事件的主要原因。淘寶商城利用其在B2C網絡購物的相關市場中的支配地位,大幅度提高服務相關價格,與去年相比有五倍之多,已經涉嫌違反反壟斷法有關濫用市場支配地位的禁止性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