見過貴的,沒見過這么貴的
萬達廣場寫字樓物業費每月每平方米14.5元,業主認為過高

文/片 本報記者 董從哲
“真是沒想到,好不容易盼來魏家莊萬達廣場寫字樓交鑰匙,可是高價物業費卻讓我們難以接受,每月每平方米14.5元的價格,濟南其他地方還有比這兒更貴的嗎?”市民甄力(化名)向本報反映,包括他在內的數十名魏家莊萬達廣場寫字樓業主屢次就高價物業費的事和物業方面交涉,對方雖然增加了服務內容,卻不愿意下調物業費價格。
業主:下午五點半咋就關空調
甄力在魏家莊萬達廣場寫字樓買了一套八九十平方米的辦公間。今年10月底,業主們接到通知,領鑰匙之前需要繳納前期物業費,價格是每月每平方米14.5元。這讓他們大吃一驚,“根本沒見過這么貴的,雖然包含空調費,但其他同樣檔次、同樣包含空調費的寫字樓,也沒有這么貴的啊!”
記者在經四路萬達廣場售樓中心處采訪,業主們紛紛向記者訴苦,他們聚集在這里希望物業方面給出解釋。業主們說,這里的前期物業收費合同里約定,周一到周五上班時間空調開放時間是從8時30分到17時30分,包括空調費,每平方米每月物業費是14.5元,“金龍大廈也有中央空調,可是人家收費是每月每平方米7元,而且開空調是從8時30分到20時30分;全民健身中心附近的一處高檔寫字樓,不用空調是每平方米每月6元,用空調的話是9.6元,也不超過10元啊,憑什么這里這么貴呢?而且這里周六、周日不開空調,平時開空調只到下午5時30分,你說濟南有多少人這個點就能下班呢?夏天沒有空調多難受啊!”
記者看到,當需要延長空調開放時間時,合同里還另外約定了每小時六七百元的價格。
物業:14.5元的總價格不能變
物業方面的負責人向業主們解釋,物業收費不屬于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實行市場調節價,所以他們有權給出這個物業費價格,并不違法違章。
物業合同不能改一個字,收費項目不容協商,業主們認為這個前期物業收費合同存在“霸王條款”,隨即向市中區物價局、市物價局、市工商局等部門進行了反映和投訴。相關部門的接待人員告訴他們,這項收費確實是由雙方協商定價,但要充分考慮雙方意見,照顧到公平、公正和公開原則,而且,一些收費項目由物業代收也是不對的。至于這個物業收費價格在多大程度上造成了不公平,還需要調查了解,“這種事是我們第一次遇到。”
記者以業主名義參加了業主們和萬達廣場寫字樓物業、開發商的談判。業主們反復強調,他們是在萬達公布這個收費價格之后才知道14.5元這個價格的,“你們為什么沒有和業主協商,就強行收取這么高的物業費,不交不給鑰匙?我們到底有沒有權利參與這個收費項目的制定?”
在雙方談判現場,物業方面負責人聽取了業主意見后作出了讓步,將每天的空調開放時間適當延長,周六、周日開放空調也不再另外收費。“但這項收費的總價格14.5元,目前不會變。”業主們雖然爭取到了周末開放空調的權益,但是14.5元的物業費還是讓他們難以接受。他們聘請了律師,聯合起來準備維權。
律師:收費合同屬“霸王條款”
“這個案子里,開發商和物業的做法有很多可以質疑的地方。”濟南市榮凱律師事務所李榮凱律師一直在關注此事的進展。他指出,業主是從開發商手里買的產權房,為什么業主收房子時,要從物業手里拿鑰匙呢?開發商委托物業交房子,是對業主權利的無視;另外,物業強迫業主先繳物業費再給鑰匙,明顯地利用了開發商委托的地位,讓業主處于十分被動的地步。這些物業收費合同都是事先打印好的格式合同,業主在上面一個字也動不得,不讓改,這很明顯不符合合同需要雙方同意才能訂立的原則,存在“霸王條款”的嫌疑。
據悉,市物價部門已經介入此事,調查這項收費合同的價目是否存在違法之處。業主們也向記者透露,物業方面將和業主在11月初再次商談此事。對此事的進展,本報將繼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