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李秋萌)以抑菌為主要功能的洗手液、消毒劑卻存在“衛生不過關”的問題。昨天,記者從北京市衛生監督所獲悉,在其抽檢的20種抑菌制劑產品中,有9種外地產品不合格,目前已被要求停止銷售。
按照衛生部要求,北京市衛生監督所對本市抗(抑)菌制劑產品的生產、經營單位開展了為期半年的抽檢。共計在1家生產單位、6家經營單位抽檢了20個品牌的20種、240件抗(抑)菌制劑產品。其中,本市產品1種,外地產品19種;液體劑型10種,凝膠劑型2種,膏霜劑型8種。
根據檢測結果和對抽檢產品標簽說明書判定,此次抽檢的20種產品中有9種不合格。其中,標簽說明書標注的內容不符合《消毒管理辦法》和《消毒產品標簽說明書管理規范》的有5種,衛生質量不合格的有4種;不合格產品均為外地產品。
北京市衛生監督所已依據相關法規規定,向不合格產品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了抽檢結果告知;同時責令上述本市經營單位立即停止銷售本次抽檢中的不合格產品并改正違法行為。對于不合格產品生產企業不在本市的,市衛生監督所已依據《健康相關產品國家衛生監督抽檢規定》的規定,以協查函告的形式移交由當地衛生行政部門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