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2月1日訊(微觀中國 陳訓迪報道)近日,有媒體報道遼寧省瓦房店市許屯鎮于屯村的幾十個農民曾在05年-06年間辦理了中國平安(微博)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平安人壽(微博))萬能型保險(即智富人生A),本打算交費滿3年后取出,卻發現賬戶被扣了不少錢,隨后平安保險公司否定了這款險種根本就不允許投保三年,最低是交10年,并不能保證養老,而與此前平安人壽大連市分公司的業務員劉麗娟夫婦在為其辦理保險時承諾交滿3年保費,10年以后等著養老的說法完全不一致,村民還發現若不繼續交保費,保單不僅會作廢,保險賬戶價值將被扣沒。
隨后,記者在查詢平安人壽公司這款保險產品說明時發現,其中提到客戶可以隨時領取保單價值金額。而就平安人壽保險公司扣費問題,保險產品條款則寫著,從簽收保險合同次日起,被保險人有10天的猶豫期,假如需要撤銷合同,保險公司可以無息退還全部保險費。而在猶豫期后,可以申請領取現金,在合同效力中止及恢復中,保險公司只要在合同有效期內,對每一保單年度的前兩次部分領取,并不收取手續費,對同一保單年度后的部分領取,每次收取部分手續費20元,平安保險公司稱上述部分是可以改變收費標準的,但最高不會超過50元。
此外,被保險人在猶豫期后解除保險合同,只要提出書面申請,30日內就可以退還,如果為交足2年的期交保險費,會扣除手續費后退還保險費,其中手續費指的是,公司的營業費用、傭金以及所承擔保險責任的費用三項之和。
也就是說,被保險人在提出解除合同時,是需要交手續費的,而之前在購買保險時,業務員當時并沒說要扣費,由于收入低生活困難,村民們家里著急用錢,取出來才發現,公司扣除了賬戶上的1000元錢。隨后平安保險公司也否定了這款險種投保3年的說法。村民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很多人并不知道這些真實的情況,否則肯定會有更多人退掉保單。
對此,平安人壽大連分公司并未給出一個完整的解釋,只表示這種保險產品原本就不允許投保3年,最低也是交10年,就算再續交,保障也會減少,此前為村民辦理“萬能型”保險的業務員劉麗娟,則表示不管是誰的錯,都可以談談?墒怯纱嗽斐傻膿p失該由誰來承擔呢?
許多村民因為收入低生活困難,根本就交不起保險,原本是考慮為來年進行一份人生規劃,規避風險、增加安全感,卻發現保險作為一種消費品,存在著一些誘惑也有一些陷阱。誠信本應是保險行業安身立命的根本,然而歷經十幾年成長,急功近利的發展模式所催生的各種誤導、違規問題時有發生,一提到保險行業,人們就將其與“失信”掛鉤。
很多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在推銷保險時,往往夸大保險條款中“好”的方面,卻把條款中對投保人不利或可能導致客戶拒絕購買的條款撇開不談。特別是現在有不少保險從業人員,專業知識不夠精通,講解險種內容不全面,有的為了拉到保單達到業績,往往對保險的相關責任有意淡化,甚至有時候存在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的行為。
另一方面,大部分投保人面對類似“天書”一樣的保險條款,缺乏合同意識,很少會細看,或者對保險業務員過于信任,甚至單憑保險業務員所說的就當作標準了,連內容都沒看就直接簽字。這樣沖著業務員推銷時的“好處”購買了保險,一旦出現意外需要理賠的時,才發現自己交了冤枉錢,買的保險根本就“不保險”,白紙黑字,只能無可奈何。投保人也應該明白,保險也跟其他消費品一樣,買東西之前,還是應該也挑清楚看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