裴鈺
近期,一則“少林景區面臨5A級景區摘牌危機”的新聞引發了輿論強烈關注,本來是有關部門正常的對5A景區初審嚴格把關,卻被渲染成“摘牌危機”。其實,近年來,嵩山少林難得清靜:有人批評少林寺方丈釋永信“不安分守紀”,釋永信則批評“個別領導干部跟佛教界爭利益”;少林寺突然“被上市”……人們不禁要問:嵩山少林到底怎么啦?
嵩山少林有一座“旅游迷宮”,搞懂了這個迷宮,很多問題就可以得解。
首先,有關嵩山少林的概念很多,非常容易混淆,諸如嵩山風景名勝區、嵩山少林風景區、少林景區、少林寺、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這些概念到底有什么區別呢?原來,國家5A級旅游景區名錄上,用的是“嵩山少林風景區”;世界文化遺產名錄上,用的是“登封‘天地之中’歷史建筑群”;嵩山風景名勝區是一級名稱,設管理委員會(行政管理機構);少林景區為嵩山風景名勝區下轄子景區;少林寺是少林景區的一個景觀,同時,它又和嵩陽書院、中岳廟等景觀一起列入嵩山少林風景區。
嵩山少林的旅游布局,得花開兩朵各表一枝:一枝是“港中旅”,一枝是“登封市政府”,這朵花是“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簡稱港中旅(登封)),它的大股東是香港中旅國際投資公司(簡稱“港中旅國投”,控股51%),二股東是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集團有限公司(簡稱“登封文旅”,控股49%)。這個股權結構是“央企+地方政府”背景的金牌組合。先看“港中旅國投”的大股東(控股52.56%)是香港中旅(集團)有限公司,歸屬于國資委下轄的中國港中旅集團公司(簡稱“港中旅”)。再看“登封文旅”,它是嵩山風景名勝區管委會的全資子公司。
這兩家的“結合”是三部曲:第一,2009年12月22日,港中旅國投、嵩山管委會、登封市政府三方簽署了協議,成立一個合資公司。這個合資公司是重組“登封文旅”旗下的全資子公司——登封市少林旅游發展有限責任公司(簡稱“登封發展”,注冊資本2000萬元)。“港中旅國投”和“登封文旅”雙雙向登封發展增資,令它的注冊資本上升至1億元。港中旅國投注入現金6885萬元人民幣,控股51%,“登封文旅”注入現金1044萬元人民幣及“登封發展”資產評估凈值坐價5572萬元,控股49%。至此,第一步完成。
第二,2009年12月24日,增資后的“登封發展”更名為“港中旅(登封)”,放鞭炮開張了!
第三,2010年1月4日,港中旅(登封)與嵩山管委會簽訂了委托經營協議。協議規定,自2009年12月25日起,港中旅(登封)獲權獨家管理和經營嵩山風景名勝區下轄的少林景區(面積約70.83平方公里,核心部分約2.18平方公里)、中岳景區(約36平方公里)和嵩陽景區(約43.4平方公里),包括三景區的門票收入、代收銷售收入和停車場業務,為期40年。港中旅(登封)向嵩山管委會交付委托經營費(上限)2010年7999.1萬元,2011年8401.5萬元,2012年8824.1萬元。所謂“委托經營費”是港中旅(登封)所轄景區50%的門票銷售凈額(即扣除營業稅、門票設計制作費及保險費后的門票銷售額)。
港中旅(登封)負責少林景區核心部分的管理保養和景觀美化、現有觀光道路、橋梁及景區安全設施的日常維護,以及景區的廣告、推廣、銷售和營銷。
筆者行文至此,你肯定會問:少林寺、釋永信怎么找不到了?其實,在嵩山少林的旅游開發版圖里,少林寺只是一個景觀。但是,近年來,少林寺主持釋永信陸續注冊少林寺商標,籌劃成立實體公司,打造少林寺品牌,沖出廟門,大打佛教文化牌。可筆者上文已寫——少林景區核心部分(包括少林寺)的營銷、品牌等,是由港中旅(登封)負責的。
港中旅(登封)成立伊始,即有未來上市計劃,釋永信高調反對將少林寺上市,港中旅高層隨即反駁,上市的不是少林寺,而是我方的運營公司。釋永信提出對港中旅(登封)的成立“毫不知情”,而港中旅國投已經在港交所發出投資公告。此次高調抨擊港中旅(登封)被“限期整改”的恰恰是少林寺和釋永信。
不過,一些少林寺廟門外的通俗化炒作,比如,選美小姐走秀少林,以及利用釋永信形象進行的娛樂營銷、八卦消息,也經常令嵩山少林擠進輿論關注的焦點位置。
2010年8月1日,嵩山少林步入“世界文化遺產”時代。擬人化地講,一個大和尚、一個央企、一個地方政府,無論如何,都不得不在嵩山少林中,相處整整40年……
無論怎樣,有幾點原則必須重申:第一,“少林寺”這個品牌屬于人民,不屬于任何企業、個人;第二,世遺保護是生死線,絕不容任何懈怠;第三,景區經營方必須要靠業績說話;第四,媒體監督的視野應基于公眾立場,超越相關利益方;第五,嵩山少林的開發首先要讓登封老百姓得到實惠,有工作有收入,民生改善是最根本的評估標準。
(本文引用的數據均取自港中旅國投的相關年報和正式對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