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3日,重慶九龍坡區法院審理李發強、周祖健等13人以及重慶市永川冠南烽爍油脂廠(以下簡稱冠南廠)涉嫌生產、銷售偽劣產品罪一案。該案因涉案人數多、查扣數量大,被媒體稱為重慶市最大的潲水油案。
本案13名被告,除冠南廠的5名被告外,還有8名潲水油販子。記者注意到,迄今為止,我國公開報道收購、倒賣、銷售潲水油構成犯罪的案例很罕見,從這個角度看,如果法院最終判決各被告人構成犯罪,本案將可能成為潲水油行業的標志性案件。
案情
公訴機關指控稱,2009年6月,李發強、周祖健等人共同出資,以周祖健個人名義成立了永川冠南廠,隨后從徐科、劉德勇等人處收購了大量潲水油,進行深加工后,以食用油名義銷售給經銷商,經銷商再銷售給消費者。
2007年以來,被告人劉德勇、黃德祿、何中國、歐武剛、徐科、歐武亮、王進賢、曹先合向冠南廠、重慶禾沁油脂有限公司等分別銷售了價值6萬余元至500余萬元不等的潲水油。2011年1月至4月,冠南廠銷售了價值433萬余元的不合格食用油。
去年5月,重慶公安機關從冠南廠及劉德勇等被告處查獲潲水油、成品油、原料油等累計達120余噸,價值58.7萬余元。
潲水油案黑色利益鏈
第一環節
收集
收取潲水 制成“毛油”(利潤:每噸2000元左右)
去年4月20日,重慶警方在九龍坡區走馬鎮燈塔村的一個廢舊養豬場內查獲一個加工潲水、提取潲水油的窩點。該窩點蒼蠅橫飛,惡臭味飄到幾百米外,令人極度惡心。
該窩點的老板叫曹先合。2009年下半年至2011年4月,曹先合開設了多個養豬場,雇用工人在沒有收購廢舊物資資質的情況下,從學校食堂、餐館收購潲水。
曹從學校食堂回收潲水不用付錢,從小餐館收潲水,平均給一個餐館每月只需幾十元。加上運費,回收潲水的平均價格在每噸700元至1000元。提取“毛油”賣給油販子,可以賣到3000元/噸,利潤顯而易見。
然后,曹先合及其工人通過除渣、加熱沉淀等環節,提取浮在上面的油脂,形成“毛油”。
第二環節
倒賣
層層倒賣 “毛油”漲價(利潤:每噸100元)
在買賣“毛油”環節,往往會經過多名販子的倒賣,其價格也由鏈條第一步的3000元/噸提升到4000元/噸左右。黃德祿也是個典型的“油販子”,40歲,檢方指控其銷售金額超過400萬元。
從業多年的黃德祿表示,“毛油”的市場行情有所波動,他一般有100元/噸的純利潤。如果量大,積累起來,有較大的牟利空間。
第三環節
初加工
“這樣的油,我們自己都不吃”
37歲的歐武剛2005年成立璧山鑫藝飼料油脂廠,從事收購、加工、銷售非食用動植物廢油。
檢方指控,他收購潲水油后,進行再次加工,并作為食用原油銷售給冠南廠潲水油60噸,價值21萬元。
由此,歐武剛等人完成的是潲水油的“初加工”。這種“初加工”的油還不能達到以假亂真的效果。歐武剛的妻子說:自己廠里的油,“我們都不吃,工人也不吃。”
第四環節
精加工
脫色脫酸 潲水油變身(利潤:每噸至少2000元)
冠南廠雖然經過工商登記注冊,名義上聲稱生產飼料油,但實際上大肆從油販子處收購毛油或者初加工后的潲水油,進行加工后,以食用油名義賣給銷售商。
冠南廠的幾名股東表示,將潲水油精加工成食用油,工藝上有幾個環節:將毛油加入白土(天然黏土經酸處理后而成,主要成分是硅藻土)脫色、高溫脫水、脫酸、脫臭等環節后,進行過濾,“檢驗”合格后,成為“食用油”。
如果“檢驗”不合格,就再次重復這個過程——廠里配備了專門的檢驗人員。
正規食用油的市場行情在9000元/噸左右,潲水油制成的“食用油”大多在8000元/噸左右。
第五環節
銷售
(利潤:每噸100元600元)
除了本案被告涉及的上述環節外,潲水油最終為老百姓所食用,大多還需要經過如下環節。
一是,再下一層的經銷商會將冠南廠等廠家生產出的“食用油”做進一步的處理,將顏色更深的“干油”勾兌成“菜油”,將顏色更淺的“清油”勾兌成“色拉油”,后一情形更為普遍。
二是,通過油脂門市將這些由潲水油做成的“菜油”和“色拉油”賣給餐館、農貿市場或消費者。
在銷售的最終端,這種“色拉油”比正規的色拉油每噸低400元至900元不等,很多貪圖便宜的餐館老板購買這些油以后,用其炒飯、炒菜,這些潲水油加工后就這樣被端上了顧客的餐桌。
記者進行估算后發現,其實用前身為潲水油的油做一份菜,比用正規油節省不了多少錢,一份菜可能少用不到一毛錢。
文/綜合中央人民廣播電臺報道
整理/實習生 王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