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未能及時發布及提供足夠相關安全隱患以及召回報告,美國高速公路安全局對寶馬北美分公司開出了高達300萬美元的罰單。
據了解,汽車制造商有法律義務在5個工作日內告知美國高速公路安全局安全缺陷問題以及召回報告。
美國高速公路安全局表示,2010年12月起其就對16起寶馬車召回展開了調查,有證據表明寶馬汽車在5天內沒有報告已經發現的安全缺陷問題,并且相關文件也將重要信息刪掉。
該局表示,寶馬故意隱瞞了相關信息,而僅提供非常少的原始資料信息。寶馬北美分公司表示同意就召回程序進行內部改革。(記者黃春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