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報記者 姚克勤 實習生 金婷
昨天上午8時許,陳先生在鳳陽路上的巴比饅頭店買了早餐回家,他喝豆漿時,突然注意到了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為“2011/07/28”,而豆漿保質期僅為3天。
昨天下午,記者拿著這包“去年生產”的豆漿來到巴比饅頭鳳陽路店。店員稱,是年份日期打錯了。記者注意到,店里售賣的其他豆漿,生產日期均為“2012/02/28”,店員說,只有陳先生買到的豆漿生產日期是去年。
巴比饅頭區域負責人劉女士則解釋說,按照規定,隔夜的豆漿是不能賣的,必須丟棄處理掉,因此不可能把去年的豆漿留到現在!霸缟弦灿袔孜幌M者買到了這樣的豆漿,我們發現后立即換了,也向消費者表達了歉意。估計是日期打錯了,具體原因還在調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