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隱身民宅,自產一次性紙杯
一黑作坊一月能產10萬多個紙杯,目前已被工商部門查處
本報濟寧3月6日訊(記者 李倩 通訊員 杜健) 一處農村院落、3臺機器,便成了一個一次性紙杯生產廠;不進行消毒,工作人員徒手進行包裝,然后紙杯便光鮮地走上市場。
近日,一無證生產一次性紙杯的黑窩點被工商部門發現并及時查封。
據濟寧市工商局任城分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介紹,在無證生產一次性紙杯的窩點內,執法人員發現生產一次性紙杯的生產線一條:3臺正在使用的一次性紙杯機和一臺杯蓋機。現場還發現生產原料(pe淋膜紙)15箱,成品一次性紙杯2箱,該窩點老板現場卻不能提供營業執照和其他手續證明。
據當事人交代,他于去年10月份開始生產一次性紙杯,生產紙杯的3臺機器是從浙江購進,生產使用的淋膜紙是以7050元/噸的價格從武漢一家紙業公司購進,共購進了30噸。杯蓋從2011年12月開始生產,生產杯蓋的原材料(PS片材)從浙江義烏一家塑料加工廠購進,共計1.5噸。
“一次性紙杯生產現場十分臟亂,一條生產線下來,也沒有任何消毒程序,便直接由工人徒手裝上印刷好的外包裝,然后上市銷售,冒用他人品牌涉嫌侵權。”執法人員檢查發現,一次性紙杯多為橙黃色的外包裝,上面寫著“九陽”、“快樂時光”等商標。
執法人員調查了解到,生產每箱大號紙杯所需的成本為90元,加上當地包裝制品廠印制的外包裝和塑料包裝,生產一箱大杯的一次性紙杯的成本不過97元。按照每箱1000個計算,每個紙杯的成本不足1毛錢。當事人還交代,自開業以來,共生產了30箱杯蓋和700箱紙杯,所生產的產品也都銷給了本地銷售豆漿的攤點上。目前,這一無證生產一次性紙杯的黑窩點已被工商部門查封。
鏈接>> 一次性紙杯,先看QS標志
2007年,國家發改委正式實施輕工行業標準QB2294-2006《紙杯》的要求,產品包裝上需標明產品名稱、商標、產品執行標準、生產日期及保質期或生產批號及限用日期;產品的類型、規格、等級和數量;產品合格標志;生產企業(或代理商)的名稱和地址。
在2007年7月份,國家質檢總局就下發了《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制品生產許可審查細則》,紙杯、方便面紙碗等食品用紙包裝和容器就被列入QS準入門檻了。根據《工業產品生產許可證管理條例》規定,自2010年9月1日起,國家質檢總局將食品用紙包裝、容器等兩大類列入“第一批目錄的食品用紙包裝、食品用紙容器”,實施市場準入制度管理。紙杯、紙袋、紙餐具、紙盒等21個品種要有QS認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