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日報訊 □ 路勇
為迎接即將到來的3·15,工商、質監、食品藥監、旅游等部門近日聯合發布了去年消費維權典型案例。但被點名企業,部分被“某”、“A”代替“遮羞”。省消委有關人士解釋稱,未直接點名的企業,已積極配合工商、消協處理投訴,如果點名,怕這些企業“不舒服”。
作為消費者,自身的權益被侵犯,想必心里也很“不舒服”。將這些典型案例公諸于世,一方面可以平息消費者受到的傷害,另一方面也對侵權企業有一種威懾作用。遺憾的是,部分侵權企業被匿名了,縱使該企業已接受了嚴厲的處理,但是在所謂的曝光中卻不曾被威懾,更難達到以儆效尤的目的。
就算這些侵權企業配合處理了投訴,其惡劣的行為也沒有遮掩的理由。就算因點名會“不舒服”,也是企業自找的。有關部門怕這些企業“不舒服”,無疑是對這些侵權企業的錯愛和縱容,更是對消費者權益的漠視和傷害。作為消協,應當把維護消費者權益放在首位。
希望有關部門能及時揭開“某”、“A”的面紗,將維護消費者權益的工作進一步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