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記者 嚴薇)萬州區工商分局牌樓工商所對轄區30余戶干洗店重點專項整治,立案查處兩家違法商家。昨日,記者從萬州區工商分局獲悉,部分干洗店在格式合同條款中預先約定“所洗衣物按期收件、超過十日按日收取該物收費10%的保管費”;“超過一個月后如有蟲蛀、鼠傷、霉變等情況,本店概不負責”等“霸王條款”。
“目前,我們已對檢查中發現的2起不平等格式條款案件進行了立案查處,對涉案商家分別給予了責令改正及罰款300元的行政處罰。”萬州區工商分局執法人員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