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新網3月26日電 中新網生活頻道今日從廣州市質量監督局網站獲悉,2011年第四季度,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領域的有源音箱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取了21家企業生產的21批次樣品,經檢驗,有4家企業的4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本次抽查依據國家強制性標準GB 8898-2001《音頻、視頻及類似電子設備 安全要求》、GB 13837-2003《聲音和電視廣播接收機及其有關設備無線電騷擾特性限值和測量方法》、GB 17625.1-2003 《電磁兼容 限值 諧波電流發射限值(設備每相輸入電流≤16A)》、SJ/T 10406-1993 《聲頻功率放大器通用技術條件》等標準,對標記和使用說明、防觸電的結構要求、正常工作條件下的觸電危險、絕緣要求、機械強度、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元器件(電感器和繞組)、端子、外接軟線、電氣連接和機械固定、穩定性、機械危險、電源端騷擾電壓 、騷擾功率、諧波電流、增益限制的有效頻率范圍、總諧波失真、失真限制的輸出功率、信噪比(寬帶和A計權) 、過載源電動勢與額定源電動勢之比、串音衰減、增益差、最小源電動勢和整機功耗 等項目進行檢驗。 主要不合格項目及情況分析
1、防觸電結構要求:本次抽查有3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表現在危險帶電件與可觸及件之間未使用雙重絕緣,包括危險帶電導線與可觸及件之間、危險帶電件與連接到可觸及件的導線之間。為了確保產品的安全結構,標準要求對特定的部件使用雙重絕緣,但由于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為了方便安裝和布線,未有效固定相關導線,導致它們之間未能達到雙重絕緣的要求。防觸電的結構不符合標準要求,這意味著該產品容易導致漏電或短路,嚴重危害使用者的人身安全。
2、外接軟線:本次抽查有2批次產品不合格。主要表現在電源線導體電阻不符合標準要求,部分電源線生產企業為了降低成本而使用一些質量不過關的銅材來生產電源線是造成此項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 (中新網生活頻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