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清明節將至,市民紛紛前往公墓祭掃,其中一些成都人來到了眉山市彭山縣金華公墓。金華公墓因與黃龍溪古鎮一水相隔,而為成都人所熟悉。
金華公墓與彭山縣的經營性公墓蓮花公墓相鄰。金華公墓工作人員自稱為“蓮花公墓金華墓區”,但記者調查發現,金華公墓實際是由彭山縣民政局審批的農村公益性墓地,對外銷售屬違規操作。對此,彭山縣民政局回應,昨日已要求金華公墓立即停止對外銷售、宣傳,已銷售的墓位將繼續常規維護。
省民政廳提醒,市民購墓時要注意查看資質。
探訪 自稱“蓮花公墓金華墓區”
27日,記者來到與蓮花公墓相隔僅幾公里的金華公墓,這里分為新區、老區兩部分,前往老區掃墓的人們絡繹不絕。
老區辦公室內張貼的管理制度顯示,金華公墓全稱為“彭山縣牧馬鎮白鶴村蓮花公墓金華墓區”,制度中稱,公墓負責人對村兩委負責,受村兩委的監督和指導。
記者以顧客身份咨詢買墓事宜,一位姓鄧的中年男子帶記者在新區參觀,并稱老區的墓位已基本銷售完畢。鄧某向記者推銷一款墓型,稱在該處售價一萬八千元,在蓮花公墓同款售價4萬多元。“其實墓位是一樣的,就是蓮花公墓環境打造得好些。”
鄧某又推薦了幾款不同價位的墓型,價格分別為三千多元、八千多元以及二萬多元。而記者在蓮花公墓詢問,除樹葬、鮮花葬、草坪葬等方式外,其余墓位目前最低售價一萬零八百元起。
向記者介紹的過程中,鄧某均稱金華公墓為蓮花公墓金華墓區,兩者“是一個體系”,還稱自己是從蓮花公墓調過來的。
求證 多方否認“合并”說
記者在老墓區隨機詢問多位前來掃墓的市民,其中不乏雙流縣市民。來自成都武侯區的劉先生則說,他去年為岳父在這里買的墓,當時并未過多詢問公墓的資質問題。
對于鄧某“蓮花公墓與金華公墓合并,屬于同一體系”的說法,彭山縣民政局以及蓮花公墓管理方均給予否認。
彭山縣民政局社會事務部負責人習先生說,金華公墓是1994年審批的農村公益性墓地,在2003年,彭山縣民政局確實曾發過“合并通知”的文件,但此后幾年又不斷發文,強調金華公墓屬于農村公益性墓地,不可對本鄉以外的居民銷售墓位。
昨日中午,蓮花公墓管委會主任羅永田接受華西都市報采訪時說,金華公墓屬于公益性墓地,與蓮花公墓不是合并關系,只是縣民政局讓蓮花公墓代管金華公墓,禁止后者對外銷售。“現在發現金華公墓還在對外銷售,讓我們也覺得很為難。”羅永田說。
回應 通知立即停止對外銷售
記者將金華公墓對外銷售一事反映至彭山縣民政局后,習先生說,民政局相關領導昨天已經向蓮花公墓、金華公墓都進行了通知,要求金華公墓立即停止對外銷售、對外宣傳和繼續建設。“對于已經銷售出去的墓位,將通過在路邊栽種樹木,采取綠化遮蓋的措施,也會有人繼續常規維護。”他說,民政局的工作人員還要到現場進行查看,公路兩旁的金華公墓廣告牌也將被取掉。
提醒 購墓前先看資質
27日下午,省民政廳社會事務處處長王奇查閱了全省的經營性公墓后,確認金華公墓屬公益性墓地,不能對本鄉以外的居民銷售。公益性墓地由縣民政局審批,但經營性墓地的建立以及改擴建都必須經過省民政廳審批。金華公墓作為公益性墓地,對外銷售屬違規操作。
省民政廳日前作出工作部署時,提醒市民購買公墓時的注意事項中,就包括買墓要選合法公墓——合法公墓要有省民政廳批準建立公墓的批文和頒發的社會公共墓地許可證書,建設規劃管理部門批準的公墓規劃建設文書,物價行政管理部門核定的收費價格文件,工商部門頒發的登記證書等。且文件必須是原件,復印一律無效。
華西都市報記者 劉春梅 攝影 陳羽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