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4月10日電 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網站消息,針對近日媒體和公眾的關注螺旋藻保健食品有關問題,關于螺旋藻保健食品監測和監督檢查結果不一致問題,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回應稱,監測和監督檢查的程序和作用是不同的,行政處理只能以監督檢查結果為依據,保健食品審評審批不收取任何費用。
關于社會質疑的螺旋藻保健食品監測和監督檢查結果不一致問題,國家食藥監局表示,在監管工作中,監測和監督檢查的程序和作用是不同的。監測是通過產品抽樣檢測、群眾舉報、媒體反映等多種途徑,了解和掌握市場產品質量安全情況,發現可能存在的苗頭性問題,進而為監督檢查提供重要導向。監督檢查是為進一步查明問題所采取的措施,它必須經過現場檢查、產品確認、監督檢驗等法定程序,行政處理只能以監督檢查結果為依據。
回應稱,地方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對13個可疑產品進行了監督檢查,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本著對公眾負責、實事求是、公開透明的原則,于3月30日將監督檢查結果向社會正式公布。這些結果是經具有資質的檢驗機構平行檢驗,嚴格依法定程序,按2.0 mg/kg的標準得出的結論。對于1個不合格產品和3個假冒產品已依法查處。
針對螺旋藻保健食品鉛限量與一般保健食品不同的問題,國家食藥監局表示,國家標準《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05)規定,不同類食品的鉛限量也不同。目前,國家批準的以螺旋藻為原料保健食品產品一般每天食用量為2-6克,以2.0mg/kg限量計算,食用6克螺旋藻類保健食品的鉛暴露量與飲用1袋(240毫升)牛奶或食用約半兩(24克)魚類食品的鉛暴露量相當。因此,這一限量標準是安全的。1997年頒布的《食用螺旋藻粉》(GB/T19619-1997)規定,螺旋藻粉鉛限量為2.0mg/kg。目前,歐盟食品補充劑的鉛限量為3.0mg/kg。
國家食藥監局表示,中國對保健食品實行審批制,注冊審批工作包括受理、現場核查、注冊檢驗、專家審評、審評中心審核、行政審批等6個環節。其中,國產產品的受理、現場核查等工作由省級食品藥品監管局承擔;注冊檢驗工作由認定的注冊檢驗機構承擔;進口產品的受理以及所有產品的技術審評、行政審批等工作分別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部門承擔。
針對保健食品審評審批的有關情況,國家食藥監局表示,保健食品技術審評工作采取保健食品審評中心人員審評和審評專家委員會審評相結合的模式,目前是以審評專家審評為主。每次參與審評的審評專家根據相關規定采取隨機的方式從審評專家庫中抽取。注冊檢驗機構應按照規定出具客觀、公正、準確的檢驗報告,有關收費標準由物價部門核定,注冊檢驗機構收取。自2009年1月起,按照國家規定,保健食品審評審批不收取任何費用。
回應稱,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始終要求相關人員嚴格按制度辦事,加強對審評審批工作各環節的監督,保證各項制度的落實。同時,不斷規范保健食品審評審批工作,完善審評審批工作機制、制度和程序,落實審評審批責任,提高審評審批效率,進一步提高現場核查、產品技術轉讓等有關要求。
國家食品藥品監管局表示,當前保健食品安全形勢,總體上是安全的,但也存在一些不法企業非法添加違禁物品,違法違規生產經營現象時有發生,保健食品虛假夸大宣傳嚴重等突出問題。
對此,國家食藥監局表示要開展專項整治,建立黑名單制度,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抓緊完善監管法規規章,全力推動《保健食品監督管理條例》出臺,抓緊制修訂與條例相配套的規章規范性文件。嚴格審評審批管理,深化審評審批制度改革,積極研究分類管理,探索建立“審批制”和“備案制”相結合的產品管理方式。全面提高準入門檻,調整保健食品功能范圍,修訂功能評價方法和良好生產規范,規范功能聲稱;啟動產品技術要求提高計劃,開展清理換證工作。大力開展保健食品科普宣傳教育,引導公眾理性消費,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