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記者 張國棟 發自北京
日前有媒體報道稱,可口可樂(山西)飲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山西可口可樂)消毒用的含氯處理水混入9個批次價值約500萬元左右的可樂產品中,目前部分產品已被當作合格產品銷往市場。對此,繼4月17日下午山西可口可樂向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發來聲明稱產品含氯屬誤傳之后,昨日(4月18日),山西可口可樂向《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提供的最新聲明顯示,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和山西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對相關產品的檢驗結果全部合格。
4月18日凌晨,山西省質量技術監督局連夜召開情況通報會,向媒體公布了兩家國家級檢測中心的檢測結果和專家組意見:檢測合格,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危害。
但值得關注的是,盡管通報中一直在強調對2012年2月4日至8日所有批次均抽樣,但在通報中并沒有發現2月4號批次的產品。山西可口可樂方面稱,4日和5日是同一個批次的產品。
檢測符合國標
據記者了解,4月17日22:00,山西省質監局向媒體通報可口可樂(山西)公司9批飲存疑產品核查初步情況后,昨日凌晨3:00左右,兩家國家級檢測中心 (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和山西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出具檢驗結果。
昨日凌晨4:45,山西省局質量技術監督局召開新聞情況通報會,向媒體公布了山西省食品安全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專家組(7名)論證后得出的意見和兩家國家級檢測中心檢驗結果。
在通報會上,山西省出入境檢驗檢疫局技術中心主任傅英文介紹,17日下午該中心組織人員就檢測方法、檢測項目進行了論證,最后確定對產品中的亞氯酸根和氯酸根進行檢測,從送檢樣品檢驗結果來看,實測值均小于國家標準要求。
當日,7名專家組出具的意見顯示,根據兩檢測中心對省質監局抽樣送檢的2012年2月4日至8日可口可樂(山西)飲料有限公司生產的9個批次產品的檢測結果,游離余氯項目實測值小于國標限量值0.005mg/L;亞氯酸鹽、氯酸鹽結果均未檢出。
據悉,此次抽檢的9批次產品分別是芬達(葡萄味汽水)(20120205)、芬達 (橙味汽水)(20120207)、醒目(蘋果味汽水)(20120206)、可口可樂汽水(20120207)、(零度)可口可樂汽水(20120208)、雪碧(檸檬味汽水)(20120208)、雪碧(清爽檸檬味汽水)(20120207)、醒目(蘋果味汽水)(20120208)、芬達 (橙味汽水)(20120205)。
抽樣檢測獨缺4日產品
18日,山西可口可樂再次發布聲明稱,此次檢驗結果證明了之前所謂公司內部信息反映的產品余氯問題并不符合事實。對此保留依法追究的權利。“我們得到的通知和今天(指18日)凌晨發布的新聞通稿,全部9個批次都是合格的,符合國家標準的。”山西可口可樂公共事務部新聞負責人劉華偉在接受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
但值得關注的是,盡管通報中一直在強調稱抽樣送檢為2012年2月4日至8日所有批次均抽樣,但有現場媒體注意到,在通報時并沒有發現2月4號批次的產品,檢測的均是5號到8號的9個批次。
山西省質監局局長常高才向媒體解釋稱,此次抽樣送檢的產品不是企業送來的,而是質監稽查人員從企業的成品倉庫中抽樣的,對成品倉庫中沒有的批次產品,稽查人員則從市場上購買送檢。
山西省食品質量安全監督檢驗研究院副院長梁寶愛也回應說,該公司成品倉庫已無2月4日的庫存產品,稽查人員經過多方努力但仍未能在銷售市場上獲取2月4日生產的飲料產品。
對于社會關注的抽樣產品,劉華偉給出了如上回應,4號的產品本身沒有庫存,山西省質監局在市場上也沒有買到,“實際上4號和5號是同一個批次的產品,也就說一個批次涵蓋4號和5號,我們拿了5號的產品”。
劉華偉介紹稱,目前9個批次產品,有庫存則暫時先配合山西質監局(工作),后續將繼續跟進看怎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