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十一屆全國人大常委會再次審議民事訴訟法修正案草案(以下簡稱“二審稿”)。二審稿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社會團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另外,根據二審稿,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的一審終審民事案件標的額由一審稿的5000元以下提高到10000元以下。
據了解,現行民事訴訟法是在1991年通過的,作為國家的基本法律,民事訴訟法規范民事訴訟程序的基本規則。統計表明,全國各級各類法院每年受理的民事案件占全部受理案件的60%以上。
問題膠囊 社會團體可提公益訴訟
近年來,環境污染和食品安全事故不斷發生,尤其是最近的“問題膠囊”事件更是影響范圍極廣。有人認為,對于像“問題膠囊”這樣的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以公益訴訟的方式追償非常有效。
二審稿還增加了公益訴訟制度。二審稿特別規定,對污染環境、侵害眾多消費者合法權益等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行為,法律規定的機關和有關社會團體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0000元以下民事案件一審終審
去年上會審議的一審稿規定,“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標的額人民幣5000元以下的民事案件,實行一審終審”。有關一審終審的規定,被普遍認為是為了緩解法院系統的壓力。
但“5000元”的標準讓很多業內人士有點失望。專家建議應根據具體地區實行不同的標準。
根據二審稿,基層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審理的一審終審民事案件標的額由一審稿的5000元以下提高到10000元以下。
●專家解讀
消協可提起公益訴訟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肖建國曾全程參與法律修改工作。他認為,如果通過公益訴訟解決,也可以由國家機關作為原告提起訴訟,企業提供必要的賠償基金,采取這些手段也能夠達到目的。
“草案中公益訴訟的適用范圍主要是環境污染以及對消費者合法權益的損害行為,比如像‘問題膠囊’事件是以侵犯消費者合法權益出現的,那么將來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由消費者協會作為原告提起公益訴訟也是可取的。”肖建國說。
肖建國表示,如果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能賦予消費者保護組織公益訴訟的資格并能落實,那么將來類似的案件在公益訴訟的層面上確實就有法可依了。
文/記者 溫如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