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網北京5月3日訊 記者 萬靜 近日北京律師董正偉向國家工商總局遞交的“淘寶網(微博)假冒偽劣商品泛濫交易規則涉嫌壟斷歧視消費者”的舉報信,正式得到回應。工商總局在給董正偉的“告知書”中稱,對于其所反映情況,已經根據職權移交相關司局處理,等候處理結果。
在今年的3.15消費者權益日到來之際,北京律師董正偉向國家工商總局和國家質檢總局遞交舉報材料,稱淘寶網賣家存在銷售假冒偽劣商品的行為,而且淘寶網的交易規則顯失公平、損害消費者權益,建議國家工商管理執法機構和國家質量監督執法機構設立專門的網絡購物市場監管執法機關、查處網絡商品產品質量問題和電子商務霸王交易規則等,同時受理消費者投訴舉報。
2012年2月以來,董正偉在淘寶網 “一元拍”商品拍賣頻道先后參與了一些珠寶玉器的拍賣活動,最終以競拍的方式購得多種商品。收到快遞公司貨物幾天后,他偶然在阿里巴巴(微博)網站看到,購買的壽山石雕刻件觀音佛像等與阿里巴巴賣家的貨物照片一樣,只是阿里巴巴賣家“標注的是合成樹脂” 仿米黃玉制品,每件60-100多元不等。他開始意識到拍賣購買的壽山石雕刻件都是假冒的合成樹脂仿制品。
于是董正偉就帶著拍賣的商品到了中國工商聯合會珠寶業商會珠寶檢測中心檢測。檢測結果20件商品只有一個觀音吊墜和一個的壽山石雕刻件是真的,其它的壽山石雕刻件和翡翠手鐲、佛珠、吊墜等、幾乎全部是納長石玉經過染色處理的假冒翡翠偽劣商品、以及合成樹脂仿壽山石雕刻件。隨即向淘寶客服進行了售后保障投訴,
“但維權的過程頗為周折,并不像淘寶網宣傳的那樣,質量嚴格把關,假貨三倍賠償,淘寶先行賠付。”董正偉稱,經過半個多月的努力,淘寶網最終的處理結果是動員賣家退貨、退款,并承擔運費,而鑒定費則由買家承擔。
讓董正偉感到不解的是,投訴后的處理進展也讓他十分不愉快。一些賣家找各種理由抵賴,為自己制假售假尋找借口,如將假冒壽山石雕刻件說成“納入壽山石范疇的其他石種”。并且這些被鑒定為假冒偽劣翡翠飾品和壽山石雕刻件玉器等商品的賣家,仍在大張旗鼓地拍賣銷售同樣的假冒偽劣商品。
據董正偉分析,賣家敢如此公然售假,深層原因還在于淘寶網的交易規則涉嫌歧視消費者利益,偏袒賣家商戶。比如根據淘寶網的交易規則規定,當賣家出現產品質量、虛假宣傳、欺詐、違背承諾等情況時,淘寶網對賣家沒有相應的懲罰措施,僅僅是動員賣家退款了事。而退款退貨過程中消費者有時還要賠些運費和鑒定費用等。董正偉認為,這顯然違背了《產品質量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的相關規定。
另外,根據淘寶網的交易規則,拍賣活動買家需要支付保證金最低5元,一般是10%。拍賣成功后,買家不付款,保證金沒收;付款后賣家不發貨,或發貨與實際拍賣貨物描述不同,賣家不需承擔任何法律責任。一般賣家退款和承擔退貨運費就行。董正偉認為,這顯然違背《擔保法》規定,接受定金一方不履行合同,應當雙倍返還定金的規定。很顯然,淘寶的交易規則對消費者存在歧視。“至少應當約定,賣家拍賣成交后拒絕交易應當向買家支付同等數量保證金,這樣規定才公平。”董正偉說。
董正偉希望他的舉報和建議,能促使國家執法機構對網絡上的所有賣家制假售假行為開展執法、加強日常監督,糾正電子商務平臺交易規則格式合同霸王條款,維護消費者權益和誠信守法的電子商務交易法律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