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上海5月4日電(記者 黃安琪)網購瓶蓋、瓶貼、散裝酒等材料,何舟青等四人在臟亂的車庫中“舊瓶裝新酒”,批量“生產”了大量知名品牌的“假洋酒”并流入市場。5月3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對何舟青等四人假冒注冊商標案作出一審判決,四人分別獲刑,被告人何舟青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2.3萬元。
2010年1月,致富心切的何舟青通過網購備齊了制作假洋酒的封口機、壓蓋機、瓶蓋、瓶貼、散裝酒等“原材料”,并在網絡賣家的電話指導下成功制作出第一瓶假洋酒。隨后,何舟青便開始招募人員批量生產。
何舟青首先找的幫手是魏鐵軍,兩人共同制造、運輸和銷售假洋酒。隨著“業務量”的增長,兩人忙不過來,2011年春節過后,魏鐵軍介紹陳思佳幫忙送貨,后又找了謝來兔幫忙灌裝假洋酒。
為了進一步拓展業務,何舟青等還印了名片,到一些農貿市場和郊區發放,并提供送貨上門服務,涉及包括人頭馬XO、金牌馬爹利、皇家禮炮等耳熟能詳的10個洋酒品牌。
根據國際洋酒協會提供的線索,2011年10月25日,上海市浦東新區警方會同浦東新區酒類專賣管理局對何舟青租住的房子進行聯合檢查,當場查獲各類品牌的洋酒223瓶,同時查獲各類空酒瓶、封口機、壓蓋機等制酒工具,何舟青等四人被當場抓獲。
據何舟青交代,案發前已經銷售了200多箱假酒,平均每箱售價350元,利潤約150元。
經鑒定,被查獲的酒中有222瓶為假冒注冊商標的假洋酒,價值4.3萬余元。而上海市酒類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站對查扣的尊尼獲加黑牌威士忌抽檢后出具的結論為,送檢樣品不合格。
法院認為,何舟青等四人的行為均已構成假冒注冊商標罪,因此一審判處被告人何舟青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罰金2.3萬元,判處被告人魏鐵軍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一年,罰金1萬元,分別判處陳思佳、謝來兔有期徒刑六個月,罰金5000元。
據悉,5月3日,上海法院共對8起涉食品藥品安全犯罪案件進行了集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