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含氯可樂”不可口可退貨
可口可樂高管承認產品“含氯”事故,問題產品未進本市
本報訊(記者 孫超逸)可口可樂“含氯”事件又有了新進展。昨日下午,可口可樂公司中國區總裁魯大衛在山西召開的媒體見面會上再次致歉,承認在今年的2月4日至8日期間,可口可樂山西廠將生產含氯的輔助用水混入到飲料生產用水中。他表示,可口可樂中國已接受山西省質監局的處理意見,事故相關責任人已被停職,涉及產品將做退換貨處理。可口可樂(北京)公司表示,“含氯可樂”產品并未進入北京市場銷售。
魯大衛承認,可口可樂山西廠在2月4日至8日進行節水管道改造時,確實由于操作失誤,不慎將生產輔助用的“含氯”水混入到飲料生產用水中。對在山西質監局調查期間,出現的“個別員工沒有充分地配合質監局的調查,甚至以刪除郵件的行為阻礙質監局調查”情況,魯大衛表示此舉有悖于可口可樂的品質精神,目前相關人員已經被停職,并將做進一步調查處理,原山西廠總經理也已經辭職。
2月4日至8日期間,可口可樂山西廠共生產了121058箱產品,其中76391箱已流向市場,44667箱還依然封存在其倉庫中。對于已封存的產品,可口可樂將在山西質監局的監督下安全銷毀,對于已流入市場的則將進行退換貨處理。與此前聲明中表示只接受換貨不同,昨日可口可樂開始接受消費者“退貨”要求,消費者持相關產品到銷售門店即可獲得退款。
雖然處理了相關責任人并開始接受消費者退貨,但可口可樂中國公司依舊強調其產品安全性,不會對人體健康造成影響。可口可樂(中國)法務和公共事務總經理蘇燕一再強調,微量含氯水混入生產用水事件不是食品生產安全事故,“是符合中國生活用水標準,可以喝的”。此次并非“召回”,之所以進行退換貨并銷毀相關產品是為了消除消費者的疑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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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可樂怎么辨別
凡消費者所購買可口可樂產品注明由可口可樂山西一裝瓶廠灌裝,生產日期為2012年2月4日至2月8日的,消費者可致電可口可樂中國或相關銷售渠道進行退換。可口可樂(北京)公司表示,“含氯可樂”產品并未進入北京市場銷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