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時報訊 (記者 童丹 通訊員 張毅濤 李建勇) 編造虛假工程,詐騙中介管理費250萬元;假稱高息借款騙走120萬元……廣州市公安局新聞辦公室昨日向媒體通報,廣州警方近期連續偵破了多起經貿領域的重特大經濟犯罪案件。
編造高速公路有項目騙錢
2011年11月,廣州市某置業發展有限公司的容某到公安機關報案稱:2010年底,廣東某航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副經理黃某介紹公司法人代表郭某給他結識,郭、黃兩人向他透露,公司已聯系到廣州某高速公路的工程開發項目,并提出可與他的公司合作投資建設該項目。雙方經多次洽談,簽訂了廣州某高速公路工程項目合作協議書,容某將100萬元轉到郭某公司的銀行賬號上,作為該工程項目開發的投資中介管理費。之后,郭某又提出需再追加投資中介管理費150萬元,于是容某又轉賬150萬元到郭某指定賬戶上。但郭某及其公司收到錢后即人去樓空,無法聯系。經廣州某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證實,該公司沒委托過任何公司承做該高速項目的施工、招標等方面的事情。
接報后,越秀警方以合同詐騙案立案偵查,并對主要嫌疑人郭某、黃某進行追逃,經過連續4個多月的努力,最終于今年3月31日在深圳警方的大力協助下,將主要犯罪嫌疑人郭某(男,42歲,廣東中山人)抓獲歸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郭某對其利用虛假工程進行合同詐騙的事實供認不諱。
高息借款詐騙客戶120多萬元
今年4月,吳某報案稱,今年2月用20萬元向東華西路的廣州市某汽車租賃有限公司租了一輛寶馬520,但在使用過程中被原車主取回,后發現租賃公司也關門,致使其損失人民幣20萬元。
越秀警方經調查,該汽車租賃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0月,負責人為徐某(女,29歲,廣東樂昌人)。2011年1月份開始,由于公司收入不足以支付公司費用而改變經營方法,將租下的車輛抵押給他人,同時以向他人高息借款的方式籌集資金。在明知公司收入和支出嚴重不平衡的情況下,徐某將與車主簽訂的汽車長期租賃合同偽造成為體驗汽車租賃合同,將合同內容中不可轉租改為可以轉租,騙取事主吳某的信任,在取得吳某付的20萬元款后逃匿,公司也停止經營。徐某還以此手法將租來的車交給汪某等人做抵押,高息借款,詐騙金額超過120萬元。4月上旬,嫌疑人徐某向越秀警方投案自首,并對作案事實供認不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