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拉斐爾、亞丹等品牌家具抽查不合格
2011年第四季度,廣州市質量技術監督局對本市生產領域的家具產品質量進行了監督抽查,共抽取了29家企業生產的32批次產品,有7家企業的7批次產品不符合標準要求。
經檢驗,7批次產品產品產品使用說明書不合格。國家標準GB5296.2004規定:從2004年10月1日起,凡家具生產企業出售家具,必須附有《家具使用說明書》。《家具使用說明書》上要標明家具的型號名稱、適用范圍、執行標準、使用的材料、木家具的使用保養、售后服務事項及三包范圍,而生產企業的名稱、地址、聯系電話等基本情況是必不可少的。《家具使用說明書》可印制在包裝上,可以標牌的形式掛在家具上,每件家具都要附帶一份說明書。不合格原因主要是企業對標準不了解不熟悉,質量和品牌意識不夠,也不排除有部分企業為了逃避質量責任而故意不編制完整的使用說明書內容。
本次抽查中還發現,1批次木制家具產品甲醛釋放量不合格。根據GB18584-2001《室內裝飾裝修材料木家具中有害物質限量》標準要求,木家具甲醛釋放量應≤1.5mg/L,而由廣州市增城康力家私維修廠生產的“床頭柜”(型號規格:50cm×40cm×50cm、生產日期:2011-11-15)甲醛釋放量為2.6mg/L,超出標準要求。
質監部門表示,甲醛是一種極其容易揮發的化學溶劑,其危害影響主要表現在嗅覺異常、刺激、過敏、肺功能異常、肝功能異常與免疫功能異常等方面。造成甲醛超標的主要原因是:有些家具生產廠家采用劣質的涂料、粘合劑以及各種劣質的人造板作為家具輔料及生產工藝不合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