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歲以下禁用優卡丹好娃娃廣州藥店不改說明照賣
■采寫:新快報記者 龐倩影
■攝影:新快報記者 寧彪
自5月1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修訂含鹽酸金剛烷胺的非處方藥說明書后,相關涉事產品如“好娃娃”、“優卡丹”、“葵花康寶”等產品就被禁止用于1歲以下兒童。一周過去了,昨日記者走訪廣州市面多家藥店發現,產品多數還沒有修改說明書,店員還在推薦1歲以下兒童感冒時可用。
鹽酸金剛烷胺是一種對稱的三環狀胺,可以抑制病毒穿入宿主細胞,并影響病毒的脫殼,抑制其繁殖,起治療和預防病毒性感染作用。
為保證兒童用藥安全,根據國家藥監部門的通知,含鹽酸金剛烷胺非處方藥的說明書已被重新修訂:對于僅用于兒童的氨金黃敏顆粒、小兒氨酚烷胺顆粒、小兒復方氨酚烷胺片,刪除了“注意事項”中“1歲以下兒童應在指導下使用”;對于可用于兒童,也可用于成人的氨酚烷胺那敏膠囊,將“5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修訂為“5歲以下兒童不推薦使用”。這些藥都統一在“禁忌”項中增加了“因缺乏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數據,新生兒和1歲以下嬰兒禁用本品。”
昨日新快報記者走訪廣州市面多家藥店則發現,含鹽酸金剛烷胺的兒童感冒藥,諸如“好娃娃”、“優卡丹”、“葵花康寶”以及“迪龍”等仍被店員推薦使用于1歲以下的兒童。
越秀區一家大參林藥店的店員表示,“好娃娃”是兒童感冒藥里最暢銷的;天河區龍口西路一家藥店店員則向記者推薦1歲以內兒童使用“優卡丹”。
在新快報記者購買的“優卡丹”和“好娃娃”等藥品里,記者也發現說明書并未修改,還是標明“1歲以下兒童應在醫師指導下使用”。
廣州藥監部門負責人:
將培訓藥店更新知識
對于廣州市面存在執行不到位的情況,昨日,廣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林勇勝表示,一直在開展“上市后藥品再評價”的監管項目,將及時要求轄區內廠家修改完善,也會通知相關部門對藥店進行知識更新培訓。
林勇勝表示:“廣州仍在違規售賣,或許是店員專業知識不夠,但也不排除有部分藥店以利潤為主導,向患者違規兜售。”他建議,1歲以下兒童感冒用藥應遵醫囑,當用藥3天出現癥狀沒有改善,或者出現新癥狀時,就要立即停止使用,并看醫生。
兒科醫生:醫院幾乎不用所涉藥品
中山二院兒科副教授、副主任醫師周敦華稱,醫院幾乎沒有用含“鹽酸金剛烷胺”的兒童感冒藥品。兒童屬于特殊群體,身體機能各方面都還未發育完全,很容易因感冒引發各種并發癥,如肺炎等。所以當兒童感冒時,要先分清是否為細菌感染,如不是,則家長不要太驚慌,3天至7天就能痊愈。
制藥廠:為何還沒換說明“會調查”
至于為何廣州市面的“優卡丹”和“好娃娃”等藥品還沒有更換說明書,廠家是否有電話知會藥店經銷商不能用于1歲以下兒童感冒?記者昨日也致電了相關廠家江西仁和制藥有限公司和河北太陽石藥業,相關負責人均表示會調查此事,沒進一步答復。
家長:應盡快改說明并廣而告之
張先生的女兒,1歲感冒時曾吃過幾次“優卡丹”,感冒沒見好,最后進了醫院,張先生現在最擔心的是這種藥會影響孩子的身體健康。他同時呼吁監管部門應該早點介入,修改好說明書,并廣而告之,畢竟藥品安全非常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