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環球網記者 張夢芯5月23日報道 彭先生稱自己今天早上購買的桃李醇熟切片面包,保質期標注不規范,不易于辨認、識讀。“這種桃李面包生產日期和上市日期標注都很規范,不知道為什么背面的保質期標注很容易給人造成誤解。”彭先生對環球網記者說。
記者看到桃李醇熟這種“凈含量130g、2片裝加厚”的切片面包,背面標注的保質期分上下兩行,分別為“5天(5月1日——10月31日)、6天(11月1日——次年4月30日)”,彭先生稱這樣的標注方式“看起來很隨意,括號里的標注的內容都不完整,會造成誤解和疑義,不注意乍一看還以為保質期是6個月呢”。
記者隨即對比了一款原產國為澳大利亞的進口純牛奶包裝上的保質期標注內容。同為快銷食品的這款進口牛奶,包裝上的保質期標注得非常明顯“保質期至 某年/某月/某日”,在顯眼位置也能看到這樣一行儲存提示:請置于陰涼干燥處,開封后需冷藏,并于七日內飲用完。
環球網記者查閱了國家關于標點符號用法的相關規定和《新華字典》的相關說明,小括號的幾種功能中并不包含北京桃李食品有限公司的用法,北京桃李公司保質期中標注括號內的文字屬對前面正文的注釋,但實際上構成了對前面正文的限制,不符合語法規范,屬不當注釋,會給消費者帶來誤食的隱患。
環球網記者就此事兩次致電北京市桃李食品有限公司詢問負責人,得到的答復是“領導還是沒回來”,并表示不知道食品保質期具體該如何標注。
江蘇省鎮江市質監局食品處處長薛衛東認為食品保質期應當是嚴謹的,保質期標注的一個基本原則是:“不能引起疑義”。上述進口產品的日期標注,信息傳達上更加準確,消費者能更直觀地了解產品的真實情況,從而保證正確使用。
按照最新的《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第九條要求,食品標識應當清晰地標注食品的生產日期、保質期,并按照有關規定要求標注貯存條件。
就食品包裝上保質期標注混亂不清的情況,一位營養學專家對環球網記者說:“桃李公司的保質期標注中括號內內容是不規范的,對于文化程度不高的消費者,看到保質期5天也可以,6天也行,會造成誤食,但就算只是多出一天也難保不出食品問題。隨意標注甚至可引發食物中毒。”
這樣不規范的標注方式,希望北京桃李食品有限公司能夠引起重視,對消費者更加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