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華網消息5月27日,鄭州網友發帖稱,他在豐產路政七街雙匯784店買的肋排,在開水中燙了以后,出現了生蛆。
針對網絡廣泛轉載的《網曝雙匯肋排燙出蛆蟲》一事,雙匯集團29日發表聲明稱,針對《網曝雙匯肋排燙出蛆蟲》一事,雙匯集團高度重視,進行了深入排查,并將排查結果公布如下:
消費者劉某于5月27日上午11時5分,在鄭州市784號雙匯連鎖店購買雙匯肋排0.828公斤,中午12時10分返回連鎖店以肋排生蛆為由,要求店方賠償1500元,如果不給錢就要通過媒體曝光。雙匯店員要求其留下姓名和聯系方式,遭到拒絕;雙匯店員提出由政府質監部門對本產品進行質量檢測,也遭到其拒絕。雙匯店員按照正常的投訴處理流程與其溝通后,未滿足劉某的賠償要求。劉某離店后通過微博向雙匯施壓。
雙匯集團的聲明還稱:雙匯工作人員對劉某投訴的該批肋排進行了排查。該批肋排為5月26日生產,生產工藝正常,出廠檢驗合格,冷鏈運輸及銷售環節達標,5月26日16時配送到784號店,5月27日正常銷售,當天有10位消費者購買了同批次同類產品共計6.34公斤。截至目前僅有劉某一人投訴。
雙匯集團的聲明還說,抱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雙匯人員通過其隨行朋友了解到該消費者姓劉,并得到了其手機號碼,通過網上搜索得知,劉某系某電視臺廣告業務人員。
在電話中,雙匯集團副總經理劉金濤告訴記者:“此前,這家電視臺的一個欄目曾希望和我們合作費用為50萬元的廣告,我們拒絕了。”
雙匯集團的聲明還稱,目前,他們尚不清楚劉某通過微博向雙匯施壓的真實動機,雙匯集團正在對此事做進一步調查,調查結果將及時公布。
根據劉金濤提供的手機號碼,記者撥通了投訴者劉某的電話。對方稱自己就是“雙匯肋排燙出蛆蟲”消息的發布人。
劉先生說:“我不認同雙匯集團發布的聲明,我自己不是電視臺廣告業務人員,目前只是一家企業的行政管理人員。網絡上可以檢索到的我是某電視臺一個欄目廣告聯系人,是5年前的事情,我的工作早就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