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公布110家企業601批次膠囊劑藥品抽檢結果
28家企業94批次膠囊鉻含量超標
●中國藥典2010版實施前生產的膠囊劑藥品鉻含量超標的由生產企業主動召回,不予行政處罰
●個別批次鉻超標產品正在復驗,復驗結果如與本次發布結果不一致,以復驗后公布的結果為準
成都商報訊(記者 祝楚華)昨日,四川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在其官網發布《關于進一步加強對鉻超標膠囊劑藥品監督召回和銷毀的通知》,要求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嚴格按照國家局網站5月25日公布的鉻超標膠囊劑藥品抽驗結果,對全國254家藥品生產企業生產的669個批次鉻含量超標的膠囊劑藥品,立即責令停止銷售,及時召回。
省食藥監局還在其官網發布了《四川省膠囊劑藥品監督抽驗情況通報》。通報說,鉻超標藥用膠囊事件發生后,我省對110家在產膠囊劑藥品生產企業進行了全覆蓋監督抽驗,共抽驗上述企業膠囊劑藥品601批次,合格產品507批次,不合格產品94批次。不合格產品涉及28家企業。
不過,省食藥監局在公布鉻含量超標產品批次名單時注明:
中國藥典2010版實施前生產的膠囊劑藥品鉻含量超標的由生產企業主動召回,不予行政處罰。個別批次鉻超標產品正在復驗,復驗結果如與本次發布結果不一致,以復驗后公布的結果為準。
通知指出,為進一步加強對流通領域鉻超標膠囊劑藥品的監督召回和銷毀,各市(州)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要督促藥品經營企業配合藥品生產企業召回不合格藥品。藥品批發企業對銷往零售終端和使用單位的不合格膠囊劑藥品要及時召回,不得在市場繼續流通,經召回的藥品一律退回銷毀,堅決防止不合格產品重新流入市場。藥品零售企業和醫療機構要嚴格清理陳列藥品和庫存藥品,凡發現所列的不合格膠囊劑藥品一律下架,不得繼續銷售使用,封存后及時溯源,退回上游銷售單位。
如生產企業未能召回的不合格藥品,由藥品經營企業在當地藥監部門的監督下進行銷毀。同時,各市(州)、縣(市、區)要結合藥品生產流通領域集中整治行動,加強監督檢查,對仍在銷售不合格膠囊劑藥品的企業要從重從嚴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