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經濟網6月4日訊(楊海洋 胡曉霞)購買奔馳車后車輛故障頻出,李先生近日將經銷商北京保利星徽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和生產商北京奔馳汽車有限公司訴至朝陽法院,要求退還購車款575000元,賠償車輛購置稅51000元。
李先生訴稱,2010年12月18日,我購買了一輛梅賽德斯-奔馳BJ7302L小轎車。購買后不久,車輛的燈光、喇叭、鑰匙便出現不同程度的故障,并且不斷出現電瓶沒電現象,致使我多次延誤航班。2011年10月以來,車輛沒電現象越發頻繁,我多次要求經銷商進行維修檢測,致電生產商,均未能解決問題。李先生認為,其所購車輛在設計上存在固有缺陷,給其造成了難以彌補的損失,故訴至法院。
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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