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王海再次通過訴訟消費維權,這次的對象是海南養生堂藥業有限公司。王海購買了養生堂出品的一款天然維生素C后發現,其產品存在內容與包裝不符、使用過期廣告批準文號、包裝內容虛假違法等問題,但養生堂公司對此作出解釋,認為王海是“濫用權利,通過訴訟牟利”。
買一贈一也算欺詐?
昨天,王海并未出現,而是由其公司的一位員工作為代理人出庭。今年2月7日,王海在萬寧超市購買養生堂品牌天然維生素C一瓶,后發現涉案產品存在虛假的商品說明行為。產品外包裝正面明確標明“養生堂天然維生素C”,但里面還有一盒維生素E,王海認為兩種產品有不同的保健功能,養生堂有明顯欺詐。
對此,養生堂的代理人葉先生并不認同,“這是一個買一贈一的促銷產品,維生素E的包裝上有‘非賣品’字樣,有正常認知能力的消費者都能分辨得出!比~先生說,多送給消費者一個維生素E,無論如何構不成欺詐。
王海的代理人還指出,在所謂促銷包裝的外包裝上記載了兩個廣告批準文號,分別于2010年9月28日和2011年4月6日過期,而維生素C和維生素E的生產日期均晚于這兩個日期,說明產品生產時廣告均已過期,養生堂也屬于欺騙消費者。對此,葉先生解釋稱,廣告文號需要審批,新的審批已經續上,老包裝也有市場消化的過程,不存在未審批的情形。
追加訴訟請求但無明細
雙方爭論的另一個焦點,是涉案產品包裝內容虛假違法。王海的代理人說,經查詢國家藥監局網站,該款產品的保健功能為“增強免疫力”,沒有美白功效,適用人群也為免疫力低下者,并非產品宣傳稱的還適用于中老年人,“夸大產品的保健功能和適宜人群,也是違法的。”
養生堂代理人葉先生則回應,外包裝上的內容經過審批,產品確實有保健功能,“我們都是有批文的,而國家藥監局網站上的內容可能更新較慢,并不是最新的!比~先生說,像維生素C可以預防壞血病,也屬于常識。
王海方面于半個月前追加了訴訟請求,要求二被告養生堂和萬寧超市支付誤工費、律師咨詢費等損失9000元。法官詢問具體明細,王海的代理人表示目前無法提供。對于這些訴求,養生堂全都予以拒絕。葉先生認為,這是以訴訟形式牟利。
■追訪
集團訴訟更具懲罰性
以往王海打假維權時,往往會購買數量較多的同一產品,但是此次起訴養生堂,王海只是購買了一份產品,價值不過85元,加上一倍賠償金也只有170元,完全不同于以往的“大手筆”。為此,記者昨日聯系到王海,他說明了其中的原因。
王海說,涉案產品價值較低,他無法大量購買,即使勝訴,對廠家的懲罰力度也不夠。養生堂的產品銷量很大,他此次訴訟的目的,也是勝訴后可以代理其他購買該款產品的消費者維權案件!凹瘓F訴訟將更具懲罰性,也更有助于廠家改進,遏制消費欺詐行為!
晨報首席記者 王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