費者剛花千元辦卡因關店而無法退款,總部不允許加盟店辦卡又自稱無權干涉
上島咖啡甩手不管各店發卡
□晨報記者 李東華
最近,市民陳先生遇上了煩心事。他在上島咖啡宛平南路店辦理了一張充值消費卡,只在辦卡當天使用過一次。幾天后,當齊先生再去消費時,發現該店已關閉,卡內近1000元余額無法使用。陳先生想,分店沒了,還有總部。沒想,找到上島咖啡總部卻被告知,該店為加盟店,所有經營總部無權干涉,也無法負責。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僅上海浦西掛著上島咖啡招牌的門店就超過百家,只有一家是直營店,其它均為加盟店。雖然總店聲稱不允許加盟店發售預付費卡,但記者調查的10家上島咖啡加盟店中有9家可辦。
事件回放
關門前一周還在發售“消費卡”
陳先生家住在宛平南路附近。4月底,他與朋友來到的上島咖啡宛平南路店用餐,在結賬時,服務員熱情地向陳先生推薦了門店的“消費卡”。
辦一張消費卡充進去1000元,可獲贈400元。如此大力度的“優惠”讓陳先生有所心動,加上服務員的熱情,陳先生最終花了1000元辦了消費卡,成為該店會員。扣除當天的消費,陳先生手中的消費卡中,尚有余額980余元。
一周后,陳先生再次與好友約定,準備到上島咖啡聚餐。來到店前,陳先生傻了眼,大門緊鎖,旁邊還貼出了一張消防整改、暫時停業的告示。“不會是關門了吧?”帶著疑問陳先生致電上島咖啡總部,從工作人員口中,得知該店是上島咖啡的加盟店,而且上島咖啡是不允許辦理預付費卡的,各加盟店都是單店經營,自負盈虧,總部不負責消費卡的退補。陳先生說:“如果明知要快關門,就不應該在一周前還在發卡,這與欺詐有何區別,認的是上島的牌子,總店卻不管,讓人無法理解。”陳先生稱,當時辦卡時對方也沒給發票,所謂的余額也是員工使用本子手記,如今店一關門,自己手上連證據都沒有。
記者來到宛平南路233號時,商鋪的外墻上還掛著醒目的“上島咖啡”招牌,但大門緊閉,透過玻璃門可見內部許多物品已被搬空。一旁張貼著一張停業告知書,上面留有店方負責人的手機號,記者撥打卻發現,電話始終無法接通。
該樓物業公司一名工作人員介紹說,該店現在還拖欠房東及原材料供應商數十萬元費用,此前也有一些辦卡顧客找來要求退款。
記者調查
官網禁止辦卡,店家照辦不誤
在上海上島餐飲連鎖經營管理有限公司的官網上,記錄在案的浦西地區門店就有102家。網上關于貴賓卡的一則聲明信息顯示,上島“貴賓卡”可在全國范圍使用,享受8.8折,此貴賓卡只具有打折之作用,不可當儲值卡使用。同時強調,上島咖啡不允許加盟店自行發售任何形式的預付費式儲值卡。記者隨后在黃浦、普陀、靜安各區抽了10家門店進行采訪調查。
中山北路店:目前會員已有上百人
記者來到中山北路3018號虹基廣場2樓,上島咖啡中山北路店。記者以顧客身份來到柜臺前進行詢問,是否可以辦理預付費卡,有何優惠。接待記者的是一位年青的女服務員,服務員一聽資詢的是辦卡業務,顯得非常熱情。她介紹稱,充值1000元就可成為其“金卡”會員,使用金卡卡內金額消費可獲得8折的優惠,金卡只能在本店使用。
記者問道,卡片無密碼,丟失了怎么辦,安全嗎?服務員馬上接話說,絕對安全,每次的消費金額都要顧客本人簽字認可,還有專人管理。上島咖啡這么大的牌子,不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店里目前有上百人辦金卡。
南京東路店:手工記錄比電腦安全
當得知記者要辦“貴賓卡”后,一名姓李的服務員直接跟記者介紹起來。“我們這里也可以往貴賓卡里充錢,不過只能在這里用,800送200。”余額怎么查?記者得到的答復是,“我們都是用手工記錄,電腦數據可以改,手記的更安全。 ”
曹楊一店:充越多優惠越大
曹楊路179號2樓,下午4時許,店內顧客不多,記者向服務人員提出想詢問有關充值付費卡事宜后,服務人員叫來了一個自稱是領班的工作人員。一開始工作人員還帶有警惕性,還反問了記者如何得知店內可辦預付費式會員卡。記者表示是從朋友處獲得的信息,并表示是看重店方給出的優惠,希望能辦理。在打消顧慮后,該領班的態度來了個180度的轉變。“現在正好搞活動,充 800可用 1000元;充1000,可用1250元,充得越多優惠越大。 ”與其它門店一樣,人工記錄余額,僅限本店使用。辦卡無需提供任何證件,只需付錢,然后進行登記,可開發票。
記者隨后又分別致電上島咖啡的西藏南路店、南西二店、半淞園店、曲陽路店、打浦橋店、九江路店、天目路店。除打浦橋店明確表示不能辦理卡外,另外6家門店均表示可進行掛賬式辦卡,而給出的優惠力度基本一致,充800元可當1000元使用,或充完值可享受8折的優惠。
上島咖啡總部回應:
不干涉加盟店經營模式
記者聯系到上海上島餐飲連鎖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據加盟部工作人員介紹,目前除閔行區紅松路148號屬于上島咖啡的直營店外,其它均為加盟形式的經營店,而且加盟商需支付一定的“保證金”。在官網的加盟費用明細表中顯示,加盟保證金為10萬元。但對于該保證金的具體用途,加盟部的工作人員稱無法解釋清楚。
隨后法務部工作人員錢先生向記者證實,宛平南路店以前確實是上島的加盟店,目前已關門。“加盟店是單店行為,我們只是授權其品牌使用,各店獨立核算,所以其經營模式我們也不會干涉,但如果對方做出有損上島品牌聲譽的行為時,公司才會干預。”
錢先生解釋,上島咖啡是屬于一個特許授權的形式,宛平南路店與上島咖啡的合同是3年,在今年初其實合同已到期,雙方還在就續約問題在商討時,對方就突然關門了,總部也感突然。但錢先生表示,由于之前下屬各加盟店多次發生突然關門,而顧客預付卡無法退的情況,所以公司在簽訂加盟協議時,就特別強調,不允許加盟店辦理各種形式的預付費或儲值卡。
記者問到,既然公司規定不允許加盟店辦預付卡,為何各門店幾乎都在辦卡?錢先生對此的解釋是,公司管過,但各門店反對聲很高,稱這是各店的自主經營模式,總部無權干涉。
各加盟店均被收取了保證金,而陳先生遇到的此類情況,為何不能從保證金中給予賠償?錢先生說,保證金問題涉及具體法律條文規定,且宛平南路店已過加盟期限,建議消費者向工商或公安部門投訴報案。
市消保委:
總部“開放式”管理是不負責任的
加盟店侵害消費者權益,而總店以“單店行為”、“獨立核算”為由拒負相關責任。那么,消費者的權益究竟由誰來保障呢?
華東政法大學范玉吉教授:實際上大多數人都搞不懂什么是直營什么是加盟。上島咖啡玩弄的概念是“直營店”和“加盟店”,但實際上對于消費者來講不管是直營還是加盟,他們只在乎上島咖啡品牌下提供的服務。
“俗語說,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顧客當初認的是上島咖啡這個‘廟’,現在‘和尚’跑了,‘廟’也不管,消費者就吃虧了。”范玉吉認為,總店既然提前收取加盟店一定數量的擔保金或者保證金,加盟店出現問題,遇消費者索賠時總店就應先行從擔保金中支付。
范玉吉直言:“上島咖啡有保證金卻不能保障消費者權益,這是托辭;說不允許發卡卻又不管,這是監管失職。企業對顧客有告知的義務,比如加盟還是連鎖都要在店里比較顯著的位置體現出來,而且承擔什么樣的責任和義務也應該體現。如果總店不對加盟店進行規范管理,那么品牌也就失去了意義,自然就會失去市場。”
市消保委:
類似陳先生的消費者投訴不是個案,但因無法提供有效發票或證明,消費者往往很難維權。上島咖啡類似的總部“開放式”的管理,同樣是不負責任的行為。“雖加盟店擁有獨立法人資格,但依然需要向總店上交管理費,也使用了其品牌名稱,代表的就是上島整體的品牌形象。”
海華永泰律師事務所高級合伙人賀強律師:
總店與加盟店之間的關系是商標許可人與商標使用人之間的法律關系。加盟店在使用總店商標時,應該把自己的公司名稱等信息注明,并明確告知消費者。如果出現法律糾紛,消費者首先要搞清加盟店在工商部門注冊時,是否登記為獨立法人;加盟店與總店簽訂合同時,是否約定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對總店而言,如果出現消費糾紛,不能因為是相互獨立的法人就事不關己,應該積極參與處理消費糾紛,處理不好將直接影響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