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機構“失誤”檢出洋奶粉添香,長沙相關部門將進一步調查
鬧得滿城風雨的洋奶粉“添香”風波,昨日有了新變化。“是我們的失誤,檢測結果基本上不含香蘭素。”昨日,湖南農業大學營養與食品安全檢測中心食品科技學院的徐書記向媒體表示,此次檢測報告存在失誤。
與此同時,7月11日,美贊臣公關人員周小姐致電《國際金融報》記者,表示“相關產品已經送往權威機構檢測,會給消費者一個權威的檢測結果”。
湖南機構玩“失誤”
針對“添香”事件,7月10日晚間,湖南農業大學營養與食品安全檢測中心就美贊臣、惠氏等品牌部分奶粉樣品對香蘭素檢測結果發布說明:“本次送檢樣品中未檢出香蘭素,造成送檢樣品錯判的原因是由于工作人員疏忽,誤判了色譜分析圖譜,因此,本批次委托檢測樣品結果均無效。”
盡管湖南農業大學營養與食品安全檢測中心否認了檢測結果的有效性,但在沒有權威報告出來之前,消費者心中還是不禁要打一個問號,美贊臣、惠氏等洋奶粉的有關產品中到底有沒有違禁添加。
而同日,長沙市工商部門也表示,對事件已組織進一步的調查,如發現這些洋品牌奶粉中確實含有違規添加劑,將采取必要的行動。
盡管乳企矢口否認,但一位奶粉行業資深人士向記者透露,在相關部門規定不允許添加之前,因為對一些香精香料含量的規定存在模糊地帶,而香蘭素可以改善奶粉的香味、濃稠度,使奶粉又香又濃,讓嬰兒產生依賴感,一些奶粉企業確有添加香蘭素的做法。
處罰輕致問題頻出
且不論湖南檢測中心承認“檢測有誤”,上述乳企產品是否安全的,但似乎可以預見的是,若某品牌的奶粉真出了問題,將又是一輪形式上的道歉和召回,這看似已成乳企通行的做法。而在該做法中,消費者的利益如雨中飄萍般屢屢被肆意侵犯,難以得到有效保障,相比之下,乳企遭受的懲罰代價卻小之又小,最后甚至不了了之。
記者發現,自2008年三聚氰胺事件以來,除了肇事公司三鹿垮掉,責任人被判刑,此后雖然奶粉安全事件頻頻曝出,卻再無出現“第二個三鹿”。
據記者統計,2008年之后,受到最重處罰的要數2011年被曝出致癌奶的蒙牛,然而處罰也僅僅停留在“傳說”上,不論是處罰人員的名字,處罰的力度,還是處罰涉及的范圍,都讓人霧里看花,最終僅以“高層有關人員受到免職和處分”草草收場。除了道歉之外,更沒有對市面上是否流入致癌奶有更明確的說明。
“拿貝因美豬骨粉事件來說,消費者打了數月官司,得到的結果就是將原來的奶粉退掉,花了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而貝因美付出的代價,只不過是那一罐奶粉錢。”資深奶業專家、廣州奶業協會會長王丁棉告訴《國際金融報》記者,光明堿水奶事件處理方式同樣如此。昨日,有媒體報道稱,上海消費者去超市退光明問題奶時,被客服人員予以拒絕。
面對層出不窮的問題奶,王丁棉認為,消費者維權之所以很難得到保障,一是取證難,問題奶的危害性需要長期積累才會顯現;二是大企業為挽回品牌形象,常常采取一些非正常手段平息事態;三是相關法律還不夠健全,在消費者權益上無法提供有力全面的支持。
“國務院要求五年健全相關機制,正是針對目前有關機制缺失和法律漏洞提出的。”中商流通生產力促進中心分析師宋亮告訴記者。
有專家一針見血地指出,維權成本高是消費者面臨的最大困境,如貝因美豬骨粉事件,消費者花費大量時間、精力、金錢,結果廠家同意退貨,而精神賠償沒有得到任何支持。宋亮建議,在合適的時候對乳企進行懲罰性處罰,但是要考慮國情和時機,不然可能適得其反。相比懲罰機制,建立獎勵機制也同樣重要。而王丁棉表示,美國懲罰性處罰是值得借鑒的,但是考慮國情、背景等因素,照搬懲罰性處罰不一定適合中國,但是必須嚴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