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區法院昨開審一起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本報訊(記者 李廣軍 實習生 盧霞)如果市民看到魷魚、牛百葉等水產凍貨色澤出奇的鮮艷白嫩好看,那您得多留一個心眼——在芙蓉區馬王堆海鮮水產批發市場做生意的倪觀配和羅某夫婦,從他人手中購入“雙氧水”(過氧化氫)和“工業用火堿”(又稱燒堿)后制成水溶液,用于浸泡牛百葉、毛肚、魷魚等食品,制作出“水發貨”并對外進行銷售,短短一年的時間就生產用“雙氧水”和“燒堿”浸泡而成的有毒有害食品1萬余公斤,銷售金額過20萬元。
昨日上午,芙蓉區法院開審這起刑事案件,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當庭判處倪觀配和妻子羅某、侄子倪某3人兩年至一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處罰金5萬元至兩萬元不等。
為了“好賣些”生產“水發貨”
2011年3月,從廣東來長的中年夫婦倪觀配和羅某在長沙市芙蓉區馬王堆海鮮批發市場租了門面,開了一家水產凍貨經營部,銷售魷魚、牛百葉等食品,并雇傭自家侄子倪某幫忙。
“聽說用雙氧水來漂洗牛百葉、魷魚等水產品,看起來更加白嫩,色澤更加鮮亮;用火堿浸泡則可以增加水產品的體積和重量。”為了讓牛百葉等“更白些”、“好賣些”,在明知有毒有害的情形下,他們利用雙氧水漂白、工業用火堿制作“水發貨”,然后銷售至長沙及株洲、湘潭等周邊地區,每日幾十公斤至數百公斤不等。
庭審中,倪觀配這樣辯解:“我每次漂洗后都用自來水清洗,應該不會有毒了。”
全家人從來不吃自家的水產
真的不會有毒了?未必。據了解,制作“水發貨”過程時,他們都特別注意,穿雨靴、戴手套,不讓身體的任何部位接觸加有雙氧水的水滴,因為“一旦溶液濺到衣服上就會馬上有個洞”,且全家人從來不食用這些“水發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