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日報訊 (記者/劉慕華)特價、贈品不“三包”,無三包憑證不“三包”……類似的免責條款,是否違背《三包規定》?消費者如何據理力爭?昨日,市消委會點評相關霸王條款稱,無三包憑證、特價、易損件統統不納入“三包”范圍,都是“三包”服務中典型的免責霸王條款。
投訴▶▶無購機證明不保修屬霸王條款
一位消費者向消委會提供了一份電熱水壺廠家制定的《產品說明書》涉及的“產品保修”規則中,對不屬于“三包”免費保修服務范圍約定的多項免責條款,其中的免責條款之一,是指無三包憑證或購機證明的產品。對此,東莞市消委會副秘書長鄒杰指出,此條款,根據《合同違法行為監督處理辦法》規定,已構成了利用格式條款減輕自己依法應承擔“產品三包”法律責任的違法行為。《三包規定》第17項規定中,“無三包憑證及有效發票”確實已納入不實行三包的情形,但商家、廠家本著盡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社會責任角度,對自己銷售的產品承擔三包責任是不能排除的。只要消費者購買的產品是正品,本案就是電熱水壺是該廠家生產的正品,非假冒產品,且消費者能有效舉證產品在三包有效期內,修理者(包括產品的售后服務中心)、生產者依法就應承擔三包責任。
“就本案而言,此條款涉嫌偷換概念。”他指出,《三包規定》明確的是三包憑證和購機證明均無的情況下,產品不享受三包,但此條款卻將不享受三包的情形擴大為無三包憑證或無購機證明,以此減輕修理者和廠家自身必須承擔的三包義務,限制消費者享有的“三包”服務的權利。
提醒▶▶條形碼或會員卡可查出售信息
既然消費者已無法提供三包憑證或購機證明的產品,那如何舉證產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內?
對此,鄒杰指出,大部分產品的條形碼或相關的“批次”信息,是廠家標注產品生產期限的主要標識。據此,修理者或廠家能有效分辨產品是否是自己制售及在三包有效期內。 另外,當前不少商場或家電推出會員卡制度,消費者購買家電產品都是刷卡積分消費的,負責任的商家,也能通過查證消費者的會員卡信息,能有效分辨產品是否在商場消費和消費日期,據此作為履行三包責任的有效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