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信息時報記者 劉偉超
超市今天早上賣的豬肉,生產日期卻寫著是明天;將已經過期的食物人為改標簽,從而“延長”保質期……近日有網友報料稱,位于東城主山塘邊頭的百利生活超市存在亂改標簽的嫌疑。
昨日,記者根據網友報料來到百利生活超市,發現除了上述情況基本屬實外,該超市還在售賣超過標簽保質期的食物等。
對此,超市方面回應稱,日期“超前”是工作人員不會使用電子秤調日期所致,而過期食品則是因為顧客“素質不夠高”隨手扔商品,工作人員還沒來得及清理。
現場直擊
今日瘦肉“明日生產”
火腿保質期被“延長”
昨日上午,正值市民買菜高峰,記者來到百利超市看到,有不少市民正在鮮肉區挑選食物等。整個冰柜里有豬肉、魚肉、肉丸、火腿肉以及涼菜等。記者看到差不多10盒“精制瘦肉”,其生產日期均為“12-07-18”,有效日期為“12-07-19”;而在“精制瘦肉”不遠處還有一堆魚丸、火腿肉,其中有部分火鍋丸生產日期為“12-07-12”,有效日期為“12-07-15”,明顯已過了標簽所寫的保質期。火腿肉的情況則是改標簽人為“延長”有效日期,記者看到一塊包裝火腿肉,其廠家注明的生產日期為“2012-04-13”,有效期為90日。而百利超市則將廠家包裝上的生產日期用自己打出來的標簽遮蓋住,并標明有效日期到“12-07-30”,比廠家規定的90日有效期人為“延長”了半個多月。
看記者拿著一盒過期的鯽魚,鮮肉區的售貨員表示,如果記者要買的話可以打折便宜賣。在記者表示要購買之后,該售貨員立即按照折后價打了一張新的標簽,貼在舊的標簽上。
超市回應
不會調秤致時間混亂
顧客素質差亂扔食物
對于記者發現的問題,該超市老板胡先生表示,以后若再次出現這種問題,將對相關工作人員罰款1000元。而一名始終不愿意透露姓名的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當天的豬肉生產日期卻打著第二天,是因為工作人員不太會使用電子秤,不會調試秤上的日期所致。
對于人為“延長”火腿肉的保質期,超市方面則百般否認。當記者經過反復計算,證明其人為“延長”火腿肉保質期后,該工作人員才不情愿地表示“才幾天嘛”。
對于過期的魚、火鍋丸等仍在售賣的問題,該超市則解釋稱:“有些顧客素質不高,挑選后結賬時又不要了,就隨手一扔到其他地方了,最后是超市工作人員在清理時才發現的。”上述工作人員表示。
而胡先生則表示,超市工作人員每日都會清理一遍貨架,其超市不可能售賣過期的東西。記者拿著一盒過期兩天的火鍋丸追問,如果是每天都清理一遍,為何工作人員要過了那么多天才把這盒火鍋丸清理出來,而且清理出來后還繼續擺放在售賣區?“我們是正準備清理這里了。”上述工作人員含糊其辭地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