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陳浩龍在縣里的一家銀行存進了670元。可是,他怎么也不會想到,為了取出這筆錢,他花了30年,而且銀行只答應給他本息802元。該縣檢察院辦案檢察官經過多方調解,除存款本息外,銀行額外賠償了陳浩龍一筆補償金。最終,陳浩龍總共拿到了2500元。
“那個時候的10元,比現在的100元還經用!80歲的譚爺爺做了幾十年的木匠。1982年,他每個月的工資有近60元。退休后,譚爺爺現在每個月的退休金是2600元。
業內人士認為,雖然那時候670元現在看不多,但比現在值錢得多,銀行賠付太少。據《重慶晨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