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機票代理商被判承擔罰款及律師費兩萬余元
章偉聰 袁瑋
客運高峰時,大客車超載常有發生,但你聽說過飛機航班也有可能超載嗎?長寧區法院受理的一起民事案件顯示,若不是辦理登機手續時系統發出警示,航班超載的事或許真的會發生。近日,這一案件有了判決結果,違規銷售機票的代理商被判承擔罰款及律師費共計21380元。
去年10月2日清晨,錢女士等6名成年人帶著4名孩子到虹橋機場乘坐上午7時30分起飛從上海到麗江的東航FM9449航班。6時50分許辦理登機手續時,值機服務員告訴錢女士,由于航班出現超售情況,不能辦理登機。明明機票在手卻不能登機,錢女士感到莫名其妙。錢女士等人最終未能成行,而出售機票的某商務公司因此被東航上海營業部罰款18380元。
今年3月,商務公司向法院起訴,要求與其合作的某旅游咨詢公司承擔罰款及律師費損失共計21380元。商務公司認為,自己將機票預訂及銷售的軟件系統出租給被告使用,因被告違規操作,致使自己被東航上海營業部罰款,相關損失應由被告承擔。
旅游咨詢公司則辯稱,當天因乘客趕不上飛機要求退票,被告為6名乘客取消了座位,之后又用這6名乘客提供的4名孩子的名字訂了4個座位,但沒有為4名孩子出票,這6名乘客最終也未實際乘坐航班,因此東航開出的超售罰款與被告沒有關系,被告不同意原告的訴訟請求。
法庭審理查明,去年10月2日清晨6時20分開始,錢女士等人先在自動值機設備上辦理了登機手續,并領取登機牌。然后旅游咨詢公司的人員通過相關軟件系統取消了當天FM9449航班錢女士等6名成年人的座位,緊接著又用4名孩子的名字在同一系統中訂位。6時52分,4名孩子的機票在機場出票,并在隨后辦理登機手續時遇阻。
法庭認為,被告公司在乘客已辦理登機手續并領取登機牌的情況下,直接取消其在航班中的座位,不符合相關操作規程,存在過錯。而且,被告辯稱這6名乘客曾告知趕不上飛機要求退票,卻又用他們提供的4名孩子的名字在同一航班訂座,這一行為顯然不合常理。因此,被告上述取消座位及訂座的行為,與該航班座位超售致原告被罰款之間具有直接因果關系,被告應當承擔相應罰款。根據雙方的合作協議,原告聘請律師是因被告違約行為引起,相關費用也由被告承擔。 特約通訊員 章偉聰 記者 袁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