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古曉宇 實習記者林楠)除手機后殼外全部更換究竟是算維修還是換新?蘋果對iPhone手機的質保政策備受消費者質疑。昨天,蘋果方面表示,這是維修,保修期基本按原保修期算;而消費者認為,這是換新,應該自換新日重算保修期。
這一爭論的導火索是安徽合肥一位用戶的維修經歷,他在購買iPhone4不久后手機出現故障,蘋果售后給予其除后殼外全部換新的處理。然而,7個月后手機又出現問題,該用戶再去維修時被告知上次不算換新機,所以保修期只在原先基礎上增加3個月,現在保修期已過,只能自費維修。
此事引發眾蘋果消費者的不滿和共鳴,他們認為盡管后殼沒換,但機體卻是全新的,保修期理應延長一年。維修和換貨的責任不同,蘋果在維修時留下一個后殼就是為了要避免換貨重新計算三包期。
>>蘋果回應
外殼還在保修期最多加三個月
昨天,記者致電蘋果客服,客服表示用戶手機出現問題經服務商檢測確實是硬件問題的話,就會把后殼留給用戶,機頭送到總廠維修,蘋果的維修是除后殼外整體更換全新的機頭。“這不是換機,是蘋果手機的維修方式。維修后的保修期計算是以‘原剩下保修期與送檢之日起往后延期三個月’哪個時間長就沿用哪個。即如果送檢時保修期快到則從送檢日起往后延三個月;如果送檢時保修期剩下的時間比三個月長就按原保修期算。當一臺設備同一硬件問題在保修期內出現三次,第四次送修時就會連后殼一起更換全新機,保修期就是從送檢日起延后一年。”
>>律師點評
屬換新還是維修無明確規定
記者查閱《移動電話機商品修理更換退貨責任規定》發現,對于手機產品換新的規定是“移動電話機主機換貨時,應當提供新的商品。換貨后,商品三包有效期自換貨之日起重新計算。”不過,對于蘋果除后殼外完全更換的作法是否屬于換新卻沒有明確的規定。
北京市國聯律師事務所戴嘉鵬律師認為,現有的法規條文中,對于這種大部分更換是否屬于換新確無明確界定。蘋果的質保規定與其他廠家相比特殊,但它的規定不存在刻意規避售后服務責任的意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