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方為每月的“份子錢”收據,下方為保險費收據。交納保險費后,他甚至不知道是哪家保險公司的哪個險種。(劉有杰 攝)
瑞金出租向司機收400元保險費 瑞金出租:發生交通事故后可減輕的哥負擔 的哥質疑:不知道是哪家保險公司和具體險種
編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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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是4000多元的份子錢就讓我們倍感壓力,現在又不得不交400元的保險費。”8月5日,的哥周強(化名)對出租車公司的強行收費行為提出了質疑。對此,濟南瑞金出租汽車有限公司工作人員解釋,出租車行業危險性高,讓司機投保是基于安全層面的考慮,為其家庭減輕負擔。但記者采訪中了解到,許多司機對這種“強行投保”的做法并不領情。
不交保險不給用計價器
7月底,周強向瑞金出租車公司交納了400元的保險費,收到了一紙收款單據。單據上的交款事由只有“保費”兩個字。周強稱,雖然錢交了,但并不知道具體險種,也不知是哪個公司的保險,“要真有個三長兩短,還不知道找哪個保險公司理賠。”“但是只能先交上這筆費用,不然出租車公司不給刷卡。”對這一規定,周強很無奈。據了解,出租車司機不能在其他地方私自刷用計價器,而若不刷卡,計價器便“蹦不了字”。
一份出租車租賃合同的有效期為6年。周強稱,4年前與瑞金出租車公司簽訂合同時,對方沒有一式兩份,致使其手中沒有該款合同。雖如此,他還清晰地記得約定事項,每月交給公司的“份子錢”里就包括了年審費和保險費。
雖然此次險種不同,公司是從安全方面的考慮,但周強坦誠其并不領情這種“強行投保”的做法。
拼命干每月僅剩3000余元
日常工作中的周強,由于工作匆忙,常常以面條充饑。“每月向出租車公司交納定額的“份子錢”4000余元,緊趕慢趕地忙活,除掉維修費和天然氣費,每月也就能剩3000余元。”周強說。
前幾日,車里的空調壞了,維修費1600元,周強全部自掏腰包。“每天僅天然氣就要百余元,若是夏天開空調,每天只能賺個飯錢”,采訪中他不住嘆息,現在出租車的成本費用太高。
平時,周強每過一個路口都格外小心,生怕被電子眼抓拍。生活壓力迫使他更愿在“保險費用”與“謹慎駕駛”中選擇后者。而從今年開始,他和同車另一位司機卻不得不額外交納這筆保險費,合計800元。周強說,他已經50多歲了,每天干6個小時就很辛苦。
“份子錢”已包括交強險
“我們需要交納的車輛保險,每月交的‘份子錢’里包括了這筆費用”,承包另一大型出租車公司的司機老王稱。出租車公司會從出租車司機的“份子錢”里扣除一定金額,由出租車公司統一到保險公司辦理交強險,無需個人到保險公司投保。
老王所說的車險是指交強險,即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交強險屬于一種強制保險,是必須向保險公司投保的險種。上了交強險后,保險公司會出具一張保險單。通俗地講,保險單就是上路的憑證,沒有它就不能上路‘拉活兒’。”老王說。
記者采訪到濟南恒通公司董事長王筱忠,其表示,公司每年為每位駕駛員投入的保險費接近8000元,投保交強險的車主在交通肇事后,可以在交強險額度內獲得一定的經濟補償,減輕車主的經濟責任。
而根據濟南市有關規定,出租車的產權和經營權歸出租車公司,每個出租車公司都有義務為承包車主投保交強險和第三者險,若該投的不投,一旦肇事,該公司難逃保險之外的賠償責任。
對于車主的人壽保險是否包含在公司義務中,王筱忠明確表示,出租車公司為承包車主交納的保險中不包括人壽保險,公司方面無此項義務。車主若想投保,只能以個人的形式進行
瑞金出租:為減輕其家庭負擔
濟南瑞金出租汽車有限公司一名女性工作人員向記者表示,出租車行業屬于高危行業,一般的保險根本達不到要求,為工作滿1年的駕駛員投保人身意外保險,“每天1塊來錢,到時可保50萬元”,該工作人員表示,公司這樣做是為了減輕駕駛員的家庭負擔。“開出租車這么危險,你覺得這個沒意義嗎?”該工作人員質問記者。
當記者想咨詢租賃合同有關事宜,以及是否不交該保險費就不給刷卡等問題,對方稱“解釋不著”,直接中斷了采訪。
據了解,定期人壽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在保單規定的期間發生死亡,身故受益人有權領取保險金,如果在保險期間內被保險人未死亡,保險人無須支付保險金也不返還保險費,簡稱“定期壽險”。該保險大都是對被保險人在短期內從事較危險的工作提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