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潤怡鄰居”遭投訴——— 業主稱“被”簽協議辦房產證
本報8月6日訊(記者 王寶泓)豐潤怡鄰居小區入住半年不給辦理房產證,近日貼出通知,要求到物業交納所有手續和400元錢辦理房產證,簽合同時才發現是第三方代辦,至今房產證仍無音信。連日來,不少業主向本報反映此事,而豐潤置業開發公司卻遲遲不接電話。
高先生稱,7月22日,自己所住的豐潤怡鄰居小區內貼出一張通知,稱可以帶著相關手續到物業交材料辦理房產證。入住半年多,房產證遲遲下不來,高先生趕緊到了物業。工作人員讓高先生在一張協議書上簽字按手印,還沒來得及看內容就將協議收回去了,還讓交納400元的服務費。“簽完協議我手里連備份都沒有,只有一張收據,收費事由寫著我的房號。”高先生說,當時工作人員告訴他愿意辦就辦,不愿意辦算完。交完錢后,高先生越想越后悔,趕緊給12345市民服務熱線打了電話,接著回去再看通知時,通知已經被撕掉了。
高先生說,這次只是2號樓和5號樓辦理,總共130多戶,去交材料的都簽了協議交了服務費,但至今仍沒有任何音信。“我現在非常后悔將材料交給他們,根本沒人證明拿走了什么,物業說是開發商的行為。”
7月31日到8月1日,記者多次嘗試撥打豐潤置業開發公司的電話,遲遲無人接聽。